女先生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了她的名字,少有人认得,只觉得像半边犁,女先生说她的名字是夕,小孩子们就认出来了,她是开学堂那家小少爷还未过门的媳妇儿,用时髦点的话说,未婚妻。
“时髦“都是报纸上讲的,报纸上还爱讲“摩登“之类的词汇,什么时候开始的说不上来。乡里一个老童生,废除科举后做起了糖葫芦和冰棍生意,闲来无事,孩子们就去找他读报,读几行字要停下来喝口茶,周刊他要分一个月读完,幸好勾吴只有落后几个月的报纸。龙门租给维多利亚人和高卢人以后,好像“摩登“就变成生活的一部分了。
夕先生实在是个很不“时髦“的先生,却很是“摩登”,先生没有留着最流行的齐额短发学生头,而是将头发披散在肩上,有时会用一束红绳在一侧绾出发圈,不似龙门的现代女性一样穿衩开到膝的旗袍,而是上着白岑岑的绣游蛇的长袖立领盘扣袄,下身着齐膝的直筒短裙。她第一堂课也不教书,就教他们自己的名字怎么写,村里小孩儿互相只叫的上小名和外号,大名写在爹娘床头最下面抽屉的纸上,当初算命先生给取的,命里缺什么就给取什么名。听说都是落后思想了,现在小孩子的名字里有“华”、“民”才算吉利。在课堂上想不起自己名字的小孩儿,问到自己的大名就成了家庭作业。
夕先生看完青年手里的纸,教他怎么写自己的名字。从粉笔盒里捻出一根还算完整的粉笔,在黑板上留下一道道白色的记号,捺撇撇捺,粉笔点黑板的声音清脆好听,咚嘶咚嘶,一个工工整整的“煬”字留在黑板上。
阿炀有个姐姐叫阿汤,阿汤每回喊他名,便觉得自己是撇着一撮胡子砸吧嘴嚼草根的山羊,从记事起就这么觉得。这下好了,他不是阿羊。
阿炀不会用手指捏紧粉笔,用拳心握又写不了字,夕先生把粉笔放在他的手指间,用自己如葱根一般白净细嫩的手指帮他捏稳粉笔,带他一划一划得写下自己的名字。就算有先生的帮助,他还是写得歪歪扭扭,“煬”字上头的扁扁的“日”写得又细又长,没有好好封口。黑板上两个大不一样的字并列在一起,都是他自己的名字,看起来却像是东施比西施。哄堂大笑,只有夕先生弯腰——她其实不用弯腰,阿炀十四岁,头顶刚超过了她的下巴——轻声鼓励道:“写得很漂亮。”
夕先生身上的香味很醉人,似乎是从头发丝里散出来,墨染过一样,拿来制笔写字怕是正好。阿炀被香味箍住脑袋,晕晕乎乎回到自己座位上。其它人也在黑板上写出了自己的名字,谁写完大家就笑谁,结果没有一个人能写得正楷漂亮,全被笑了个遍。
夕先生散学早,因为多数小孩散学后还要帮家里照顾田。阿炀散学后还在手心上比划自己的名字,珍重而敬畏,像是阿炀从生下来起第一次变成了阿炀。
他嘴里衔着草根,戴着草帽,坐在田埂上,充当驱赶鸟虫的草人,日头不多,薄明透过云层,阴天比大晴天更好,人活着舒服,但阴天多了不好,谷子长不饱满,棉花也炸不开。刨开湿土要是看见蚯蚓在钻,连土一齐挖走装进兜里。蚯蚓能用来钓甲鱼,开学堂的老爷春天叫人往附近的塘里抛了一百只甲鱼苗子,偷偷钓走几只,人只会觉得是趁下雨涨水的时候逃跑的,或是被抢不到食的同类咬死的。
或许还能碰见衣着单薄的先生在池塘边打水的样子。阿炀晃晃脑袋把这种念头赶了出去。
到捡柴回家生活做饭的时间,从学堂方向有人来。阿炀看见是长袖白衣黑短裙的夕先生,身边还跟着一位穿一身黑色不知道什么质地的新式服装的男人,阿炀猜那就是夕先生的未婚夫,钱老爷的小儿子。他和先生贴着手臂走路,惹人嫉妒,踩着锃亮的皮鞋,倒也舍得往田埂间泥泞遍布的烂路上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