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久没有见到昔王了。昔王的新女人患了点儿小毛病住进他所工作的医院,他才再次见到昔王。他想昔王可能要与过去的一切进行决裂吧。昔王解释说他考虑到不给朋友们造成尴尬才隐藏起来的,他想这也许只是昔王一时的托辞而已。昔王告诉了他现在的住址。虽然是同一个小镇,那天黄昏他居然没有找到昔王。他有些沮丧。他与昔王是文学朋友,对于朋友的私生活是不感兴趣的,从来不妄加评论。实际上他是非常赞同昔王的。
他认为昔王作为人是重活了一次,这对任何人都是宝贵的。重新生活难道不就意味着新生了一次吗?和昔王现在同居的女人比昔王小十四五岁,自然非常冶丽漂亮宜人。虽说她有丈夫,可她迅速与他断离了关系——离婚了,昔王越发爱她了。他想到昔王与他年轻的新妻可能还要养育新的生命就特别兴奋。他想到了维吉尔那首杰出的牧歌。
过去他们常常聊文学。别看昔王比他年长将近十岁,但昔王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值得他作为他的朋友而引以为荣,昔王尤其崇拜法国的克洛德·西蒙,几乎能把《弗兰德公路》倒背如流。他非常佩服他。
又过了些日子,在那个小小的镇上,他才再次邂逅昔王。只能用“邂逅”这个词。他总算被昔王领进他的新居了。昔王租的是一户殷富人家二楼上三间中的一间。
一张床,一张桌子,几条小凳子,五六块砖摆成一个四方,里面放着电炉。尽管简单,但给人一种新气象。尤其那张桌子象征了作家的生活。昔王的新居如此隐蔽,难怪他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找到。若不是“邂逅”昔王,恐怕到现在他还在他家的门外徘徊呢。听说昔王因为担心前妻伺机报复,连一个重要的编辑部的笔会都放弃了。昔王要靠笔杆子生活下去,并养活一个新女人,他的握笔的右手就要倍加受苦了,而且他的期盼心理更是如蛇似蝎地折磨着他。
他感到非常欣慰,这不单单是他又能常常和昔王谈文学了。他们谈得昏天黑地,经常谈到夜晚十一二点,他还余兴未荆他常常把目光扫射到昔王新女人的肚子上,他的期待心理异常强烈。就这样他与昔王谈了几个月的法国“新小说”、美国的亨利·米勒的两部“回归线”。有一天,他发现昔王的新女人屁股倒撅、肚腹前挺,形体变得很丑陋——她出生在一个有名的出美女的地方,她的天生丽质如今被怀孕扫地出门了。他高兴极了。他想到大地的丑陋将带来新生命和新世界。他想到他正在苦苦写作的一部小说。他感到了很大的希望,他想它的面世将和昔王新妻肚中的新生命的诞生在同一个时辰。
大路的弯坡北边是座青青的竹林,远看一片绿色,充满生机,实际上那里面有许多死竹。有人说那种天生长不大的竹子从竹笋就能看出来,长到一二米高就自动枯萎了,掰开一看,竹心早就烂了。水泥篱笆圈住竹林,也可以谓之曰竹园吧。水泥篱笆外是大路,大路北边一溜高大的杨树,杨树往里是片空地,空地北边靠近走廊是几棵修长的棕榈树。棕榈树少女一般修美。按说它够高的了,棕割了一圈又一圈,大概有上千圈吧,可在白杨树下,就显得娇小了,自然流露出一种雌性的气息。
走廊北边便是他办公的陋室,干打垒楼房的框架已经裂了很多缝。他望见昔王从坡道上下来了,远远地昔王就在喊他。
能与昔王,能经常与昔王谈谈文学是他的幸福,虽然昔王谈的很多观点他并不同意,但是昔王的谈吐令他倾倒,有意无意中还是向昔王学习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受到极其有意义的启发。他是一块火石,那么昔王就是另一块火石,两块火石总能碰撞出火星,在这夏褒国的遗址,这偏僻的深山小镇也是难能可贵的了。谈话渐渐显出昔王此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