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无时无刻不想起他来,就算他也给了我暗示。我想了解他,在还不了解他的时候。我想知道他的缺点,短板,并笃定自己会因此更喜欢他。我想放低自己、放任自己,想变成他的白衬衣。可我也许只可能是那个口红印,与他不过是不小心撞上的缘分,被他洗了又洗,然后消逝在一片洁白的苍茫之中。
“形单影只了啊?”方若兰站在看台下,戏谑地看着我笑。
“你不也是?”我也不客气。
她走上台阶,坐在我旁边,单刀直入:“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因为我喜欢过邹明宇吗?”
我一脸问号地看向她。不喜欢她,是因为小郝不喜欢她,可小郝现在不是也不喜欢我了吗?
于是我笑了笑:“那我现在喜欢你,还来得及吗?”
“还行。”
我们沉默地坐着,当然还没到即使沉默也觉得舒服的关系。等我终于忍受不住尴尬要站起来的时候,她伸开掌心:“要不要吃薄荷糖?”
“吃。”我又坐了下去。
30岁之后,交朋友真的很难了。每开始一段感情,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能付出的与投入的都会少那么一些。也算是一种无法解释的自我保护机制。少的那些,是吃过的亏吧。
在我当前的这种境遇下,没有落井下石的人,都算朋友。
2
我是想着XXL先生跑完的全程。在奔跑的枪声响的那一刻,我便开始认真地思考,我和XXL先生之间的关系。我喜欢他,这是毋庸置疑的。32岁的中年少女,在单身N年之后,发现自己竟还有一见钟情的能力。这几乎就是神迹。我珍惜这种心跳的感觉。想了解他,比想了解这个世界上的一切还要想。想看到他起床后的样子,他刷牙的时间,他刮胡子用的须后水,衬衣有几件,皮鞋怎么刷,鞋柜里有几双Yeezy鞋,篮球打得好不好,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有什么朋友,是谁把他养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跑吧,王等等,我对自己说,享受生命中还可以奔跑的日子。跑吧,王等等,追上可以看得见的美好,因为你不知道你的余生还能不能遇见一个那么让你心动的人。跑吧,王等等,没有人强制你做什么改变,只是,要相信自己可以配得上更好的。跑吧,王等等,跑起来,就有风。跑吧。
冲向终点的那一刻,脸痛,牙痛,胸口也痛的我就地瘫在了草坪上。仰头看了一眼蓝天白云,灿烂日光让我眯缝着眼,微风闲闲地吹过脸颊。真好,我想我恢复了勇气。
到下午从地铁上下来的时候,我才觉得腿都快废了。
好歹拖着废掉的双腿捱到自家楼下,我简直要哇得一声哭出来。这是什么送命题?停电!
在是爬楼梯还是要命的选择题上,我毫不犹豫地一屁股坐在了楼下的凉亭里。停电通知上说,离恢复电力还有40分钟。我宁愿等40分钟也不愿爬4个台阶。
凉亭里有两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子,似乎对满身汗臭的我分外感兴趣,不断地来撩。一个小姑娘,一个小小子,都粉妆玉琢的,手臂像藕段一样白白胖胖的。这个摸摸我的腿,那个拽拽我的手。
被小家伙牵住手的感觉,让我的心在瞬间变得柔软。莫名其妙地,我真是羡慕极了那个体重看上去有160斤的孩子的妈妈。似乎是第一次被唤醒了母性,也第一次明确发现自己竟然如此渴望一个孩子。我握住那只小手,不舍得松开了。
扎着辫子的小姑娘,张着刚长了六颗小牙的嘴巴,呀呀呀地说着什么。是太空语吗?还是天籁?
我握着孩子的手不知道多久,直到孩子的母亲警觉起来,把孩子抱走。
确实像个怪阿姨啊。就算不能结婚,有一个孩子是好的。可是有生之年,我会和谁有这么一个孩子呢?
“你又在神游吗?”XXL先生提着东西,站在离我两米的距离,好笑地看着我。
我捂着脸笑:“又被你发现了。”
他坐在我旁边:“你是我回国后见过的唯一一个,没有随时随地都捧着手机的人。”
“我有一个想象中的空间。”我胡诌说,“我只是回到了我自己的空间里。”
“是吗?什么样的空间?是QQ空间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