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是“表”,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是“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不仅政府部门,就连党委部门、人大政协、国有企事业单位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也习惯以官职相称,把自己简单地等同于“官”,忘记了自己是执政党的干部,忘掉了党章党规的要求。党的观念淡薄必然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的执行民主集中制度走样,导致行为失范、决策失误甚至干部失足,一些单位领导民主意识不强、独断专行,习惯个人说了算,无视班子其他成员,增大了决策失误和权力寻租风险。有的党员干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特权思想严重,组织观念淡薄,不服从组织管理,目无法纪,什么事都敢做、什么红线都敢踩,将个人置于组织之上、纪律之上,有事不请示、不报告,放任骄纵;有的党员干部言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在组织面前唱高调、装样子,而在私底下却信奉“潜规则”,走后门、拉关系、搞特权。
这些问题印证了党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对反腐败形势的认识是在长期实践和斗争中不断深化的,遏制的目标也是逐步明确的。1993年,我们党首次提出,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严峻的,要坚决“制止”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基于这一判断,中央决定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中央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这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目的就是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十六大把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写入党章。十八大后,党中央审时度势,在“依然严峻”基础上,增加了“复杂”二字,这是我们党对形势认识的深化。
有问题并不可怕,怕的是看不到问题,麻木不仁。对于反腐这个问题,社会上还是有一些不同的认识,有的人就认为反腐败就是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过去了;有的人认为反腐败这么查下去,打击面过广,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的萎缩;甚至有人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跟反腐败力度加大扯在一块儿;还有的人认为,反腐败会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不愿意或者不敢干事了。这些认识都是不正确的。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分析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自有人类文明史以来一直存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从1993年中央提出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开始,已经历了20多年的“搏斗”,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美国学者魏德安在《双重悖论—腐败如何影响中国的经济增长》一书中也认为,中国的腐败开始加剧时,中国政府就同时发动了打击腐败的运动。“从可公开的数据表明,中国共产党的反腐斗争至少成功地防止了腐败问题恶化到失控的地步,从这个意义上讲,其反腐斗争是成功的。”
但是为什么现阶段我国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仍然严峻复杂?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容易带来腐败。工业化城市化阶段,是世界各国腐败现象集中发生的时期,这是世界性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普遍规律。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物资、资金、信息等经济要素流动频繁,管理体制、法律制度相对滞后,造成了大量的管理与监督漏洞,为腐败行为提供了大量客观条件与机会。比如,大批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上马,大量资金流转,产生了较大的权力寻租空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大规模政府投资,容易催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不够,存在着滥
用权力的风险;我国与世界各国经济政治交往日益密切,一些国外跨国公司为抢占我国市场份额实施商业贿赂,等等。这些问题,都给党风廉政建设带来新挑战和新考验。
其次,一些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随着对外开放日益扩大,国际交往更加频繁,西方资本主义的一些腐朽没落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也乘机而入,与传统封建主义糟粕、官僚主义固有弊病和市场经济负面影响汇聚,对人们的政治观念、伦理道德、生活方式等产生了一定冲击,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社会生活中恶性膨胀。这种思想文化方面的消极因素也影响到了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致使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化,价值取向移位,逐步滑向腐败的深渊。少数干部因收入差距拉大,政治上的优越感变为经济上的失落感,催生了以权谋私的冲动;有的干部把权力当作享乐的工具,视腐败为特权象征,大公无私的献身精神日趋衰微;一些干部和群众一方面在嘴上说要反腐败,另一方面又羡慕别人搞腐败,甚至渴望自己有机会腐败,腐败风气在社会上有一定市场。
第三,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和条件下,商品交换的原则必然要渗透到党内生活当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上各种各样的**缠绕着党员干部,一些人不知不觉就被俘虏。这么多年来,我们的作风问题,我们党一直在抓,但是有些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一些不良的作风就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出来一茬,症结就在于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估计不足,缺乏常抓的韧劲,也缺乏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消除腐败的土壤确实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取得压倒性的胜利,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第四,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有的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有的单位机关党组织生活变了味,就是看看电影、搞搞比赛,甚至以党日活动之名,行游山玩水之实。有些党委书记怕得罪人,对眼皮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有些党委书记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知之甚少、不管不问,甚至捂着盖着,搞歌舞升平,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也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自己不正、存在瑕疵,说话就不硬。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责任担当缺失,必然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组织的战斗力大打折扣。
第五,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面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法举措上还存在不少差距,纪检监察干部在新形势下存在着能力不足的危险。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尤其是对其复杂性认识不够深刻。有的纪律检查机关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利益输送、沆瀣一气的严峻形势估计不足,监督乏力、责任缺失。有的对本地区本部门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不了解、不摸底,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进展不平衡,有的纪委、派驻机构没有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监督执纪存在凑数现象。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在有的地方落实不到位。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办法不多,打击震慑力度不够。通过强化自我监督,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任务依然艰巨。
由此可见,我们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了现阶段彻底消除腐败是不现实的。“严峻”有目共睹,“复杂”更是现阶段的特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将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