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准确定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正确处理与上级党组织的关系,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和部署,真正成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坚强堡垒;正确处理党组织与企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的关系,搭建党组织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和重要经营管理决策的平台,积极倡导有条件的企业推行企业决策层、管理层、监督层与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正确处理党组织与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关系,探索和完善党组织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为企业发展服务的工作渠道。三是创新载体。按照务实、简便、易行、有效的原则,找准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结合点,创新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活动载体和方式,积极开展“讲奉献、比贡献、促发展”等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征集企业发展“金点子”等建言献策活动,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党员形象示范活动,为企业发展凝心聚力,为党的形象增光添彩,努力把党的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动力。四是健全制度。完善组织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进一步规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工作,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三,要探索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党员队伍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主体和基础,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制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要加强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光荣传统教育,加强时事政策教育,认真研究和把握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特点,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二是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重点要加强流动党员科学管理,继续探索“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真正做到离岗不离党、流动不流失,使流动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要从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关心党员,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的文化素质和岗位技能,增强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归属感,使之自觉发挥模范作用。
第四,要探索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一是人员保障。一些地方健全了选派、培训、管理
和考核机制,为组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有的地方把一些长期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退休党员领导干部,改制企业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工作者,以及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纳入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人才库。二是活动保障。要加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和阵地建设力度,着力解决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缺经费、少场所等困难。要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建立党费拨返制度,企业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企业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建活动;还可以从各级党组织留存党费中,按照一定比例,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探索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要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采取资源整合、企业自筹、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党员数量较多、条件具备的企业,建设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倡导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集聚的区域,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三是制度保障。各地在实践中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考核制度,以制度保障党建任务的落实。有的地方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并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有的地方每年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主要出资人支持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在推荐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委员时,把支持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第五,要建立双向互动工作机制。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注意取得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理解和支持,把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建立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共同学习制度,熟悉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了解上级决策部署、沟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制度、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协商和恳谈制度。党组织要邀请企业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活动,注重发挥企业管理层中党员和党员工会主席的作用,做好党的工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