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们已经承认,分散兵力,也就是把一个主要行动分成几个行动的上述理由是有根据的。如果已经清楚地认识了目的,慎重地分析了利害得失,再根据上述理由中的一个理由分散兵力,那也无可非议。
但是,如果像常见的那样,计划是由一个注重书本知识的总参谋部纯粹按照习惯所制订的,如果像下棋要先在棋盘上摆好棋子一样,各个战区要先布置好军队才行动;如果行动是一些幻想的巧妙组合,而通往目标的途径却由错综复杂的关系组成;如果今天把军队分开,只是为了两周后冒着很大的危险再把它们集中起来,借以显示用军的全部技巧,那就是为了故意陷入混乱而离开了直接、简单和朴实的做法,也是我们所深恶痛绝的。最高统帅对战争的指挥越少,越不把战争看作是具有巨大力量的个人的简单行动,就像我们在第1章中指出的那样,整个计划越是由脱离实际的总参谋部这个机构生产出来的,由若干一知半解的人凭空想象出来的,那么上面所说的愚蠢行为就越容易发生。
现在我们来研究第一个原则的第三点,即次要行动应该尽可能地保留在从属地位上。由于人们尽力把整个战争行动归结为一个简单的目标,并且尽可能通过一次大的行动来达到这个目标,所以交战国发生接触的其余地点就部分地失去了独立性,那里的行动就变成从属的行动。假如能够把一切行动完全归结为唯一的一次行动,那么,发生接触的其余地点就完全失去了作用。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因此,重要的就在于不要抽调过多的兵力用于次要地点而削弱主要行动。
首先我们要说,即使战争计划不可能把敌人的全部抵抗归结为一个重心,必须同时进行两个几乎完全不同的战争,战争计划也仍然必须遵循这个原则。我们始终必须把其中一个战争看作是主要的,并首先应该根据它来安排兵力和行动。
根据这个观点,只在一个主要地点上采取进攻而在另一个地点上采取防御是合理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在另一个地点上也采取进攻才是正确的。
其次,人们应该用尽量少的兵力来进行这种在次要地点上的防御,而且要充分利用防御这种抵抗形式所能提供的一切利益。如果敌人的军队属于不同的国家,但仍然有一个战区是它们共同的重心,那么,我们这个观点就更为适用了。
如果次要战区的行动也是针对主要进攻所打击的那个敌人的,那么根据我们这个观点,在次要战区就不能布置防御。这时的主要进攻是由主要战区的进攻和根据其他因素而进行的次要战区的进攻所构成的,而主要进攻没有直接掩护的各个地点上的防御是不必要的。这时一切都取决于主力决战,一切其他损失都会在主力决战中得到补偿。如果兵力足够,并且有充分的根据可以进行这样的主力决战,那么,就不能因为主力决战可能遭到失败而尽力在其他地点上避免损失,这样做恰好会使失败的可能性增大,而且在我们的行动中会因此产生矛盾。
在整个进攻的其他各个环节,次要行动也应该服从于主要行动。究竟这一个战区的哪些兵力和那一个战区的哪些兵力应该去进攻敌军共同的重心,这大多取决于另外的一些原因。在这里只能指出,我们必须力求使主要行动居于主导地位,越是使主要行动居于主导地位,一切就越简单,偶然性的情况也就越少。
第二个原则是迅速地使用军队。
无谓地消耗时间,走不必要的弯路都是浪费力量,因而是战略所忌讳的。更重要的是记住,进攻的唯一优点几乎就是在战争开始时的出敌不意。突然性和不断前进是进攻的最有力的两个翅膀,尤其在以打垮敌人为目标的进攻中,它们更是不可缺少的。
因此,理论的任务是找到通向目标的最佳途径,而不应该去不断地讨论从左边还是从右边、向这里还是向那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