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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这些字之前,已经有两个多月六十余天没动笔。谁都估算得出两个多月的大概天数,之所以强调六十余天,是负罪感作祟。之前,有种永生不死的错觉,我非呆非傻,清楚包括人类在内的万物共同的结局,却几乎未曾有过基于畏惧死亡的自我暗示。像这世上的大多数人一样,浑浑噩噩地活着,随时告诉自己,不忙,不急。
紧迫感是一夜之间倏忽而至的。某个凌晨我醒来时,在不规则的心跳过速中回溯了在睡梦中出现的濒死感,“死亡”,瞬间就成为了我余生的“主旋律”。这之后再行走在街道上,望着往来的行人,心境跟往日已是全然不同。没有一个人能预知自己的死期,唯一命定的,就是死神的造访永不爽约。
假如你将肉身的寂灭视为最最绝望的事,唯一的希望就是只有绝望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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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一篇小说中,一位教授精研多年,在哺乳动物的大脑中发现了隐匿亿万年的倒计时钟,读出了人类的死期。然而至少在目前,这种“倒计时钟”也仅仅存在于文学与科幻电影中。在现实中,人类对此无计可施,未知生,焉知死,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你此生想做要做的事尽可能地做下去。至于死神何时光顾,管他呢。前南斯拉夫作家丹尼洛·契斯说:“不要考虑死亡,或忘记自己是必死的。”我不知我是否能看到第二天早晨的太阳,因此虚度时光实在不可饶恕。也因此,在这段无所事事的日子里,我对自己寄居的肉身充满愧疚。但我终归是人,很有些自欺欺人的小狡狯。在这期间,我会用阅读欺骗,或者说抚慰灵魂的“容器”。每晚睡前,我都会向自己的肉身汇报:今天读了某一篇或某几篇文章,你瞧,还不算虚度吧。有时我还会跟它说,对不起,今天我只看了一部电影。不过可不是那种爆米花烂片,这片子很文学很文艺很有营养很能激发我的思考,对我的写作也不无好处……
说完这些,到底底气不足,总算还会脸红,知道自己错了,却还忍不住辩解下,辩解完又为这蹩脚的辩解羞愧不已。而被我寄居着的肉身总是静默不语,永远以最大限度的宽容对我。如同一位心里有数的宽厚长者,它知道时间的嘀嗒声会让我回到能够赋予生存更多意义的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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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因为《无尾狗》与《寻欢者不知所终》的出版,我接受了为数不少的采访,慢慢学会了以一种事先打扮过的深刻应对采访。几乎每一位记者都会问到一个同样的问题:你为什么写作?我的回答已经程式化了,我说因为写作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了,不写作的话活着的意义会减半。对于一个写作者而言,这一回答是无比正确的“政治正确”,写作流淌于写作者的血液之中,写作存在于写作者的基因链之中,神圣而不可解释,犹如上帝掌握的秘密,非生物学可以解释,显现出一种无可置疑的庄严感,颇能自欺和欺人。
可我现在还会说:不写作的话,活着的意义会减半。但是,我不会再说什么“写作是我生命的一部分”,而是老老实实地回答——
“我之所以写作,是出于对死亡的恐惧。”
是的我怕死。我因此会写下去。除此之外我干不好任何一件事,也没办法从其他事里得到超过写作的乐趣。我想人总是要做一些事来帮助自己忘记必死之命运的,有的人迷恋权力,有的人追逐财富,我的选择是写点儿想写的小说,我试过了,在帮助我忽略必死这件事上,再没有第二个行当比写作更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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