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抛弃《百年孤独》是在阅读《佩德罗·巴勒莫》之后。胡安·鲁尔福帮我夯实了一个犹疑未决的判断。即,《百年孤独》并不是马尔克斯最杰出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与《迷宫中的将军》在对世事与人性的洞察上都超越了前者。在他浩瀚的作品中,也许《百年孤独》最恰当的位置是广告,一则引领你阅读马尔克斯的超大篇幅软广。不单是那个著名的开头,马尔克斯“抄袭”乃师胡安·鲁尔福的还有很多,假如你是个精明的读者,你会发现奥雷利亚诺上校身上与强人佩德罗·巴勒莫的诸般相似之处,马孔多与科马拉细微之处的重叠,而百年家族被飓风抹掉,与半月庄的由盛及衰,最终荒凉到只有鬼魂游**其间,简直是一种结局的两种书写方式。
然而在对人类永恒的、绝无摆脱可能的孤独之描摹上,徒弟还是没能超越师父。鲁尔福只用了两代人(确切地说是两代鬼魂)就精准呈现了这一情境,马尔克斯却用了七代(末代长出了猪尾巴)。即便是试图把人类的愚蠢和不长记性多角度全方位曝光,三代也够了。真的,他本没有必要写那么长。
假如马尔克斯能原谅一个晚生后辈的不敬,我就斗胆把他老人家称为“世界上最漂亮的模仿者”(他有一个短篇小说名叫《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在这一点,他真的是前无古人,若干年后或有来者,但能不能拥有他那样既聪明又漂亮的“抄袭手段”就很难讲了。“模仿”不中听,如果换种说法,马尔克斯拥有的,是宇宙第一等的学习能力与鲸一般的消化能力。《百年孤独》源自胡安·鲁尔福,只是比《佩德罗·巴勒莫》取巧,马尔克斯在这本书中显示了他的聪明,或者干脆说“狡狯”,他用内容的厚重与篇幅的宏大掩盖了未曾尽学鲁尔福精髓的事实,此后他也并未承认《百年孤独》是他最满意的作品。马尔克斯更钟爱的“孩子”,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迷宫中的将军》,以及《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
在我个人读过的马尔克斯的全部作品中,《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上品。在有关这本书的书评中,我曾写到——“当一个人年齿渐增,逐渐被生活的琐屑重重包裹并发现无法甩脱之后,就会惊诧于某位作家的敏锐和精准。发现《霍乱》的妙处,就跟后来发现理查德·耶茨如出一辙——虽然两者文风迥异,但真的没有谁比他们更了解凡人了,二者对孤独的阐释殊途同归,“革命路”居民的彷徨无地与“新忠诚号”无休止的航行,只是发生地不同的同一种孤独。而在《迷宫中的将军》里,孤独是以这样一幅情景浮现的——寒酸的舢板上,仆人何塞·帕拉西奥斯把主人收留的一条又脏又臭、周身生满疥疮的老狗牵来,让将军给它起名时,玻利瓦尔将军立即说:“玻利瓦尔。”马尔克斯认为西班牙语当口语来讲是美妙的,但写在书里难免失之油滑,因此他少用对话。但不得不用时,那些短促的对话精美、精致、精准,令人拜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