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谈论汝用来对其体验进行安排的意义脉络,同样也是非常含糊的。一种身体方面的运动究竟是有目的的,还是完全是反应性的,这个问题恰恰是一个只有根据他人所特有的意义脉络才能加以回答的问题。因此,如果人们考虑一下有可能就他人的各种经验图式提出的、进一步的问题,比如说,考虑一下与他的各种动机形成脉络有关的问题,那么,他们就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这种有关理解他人自我的理论究竟有多么复杂了。洞察这种理解过程所具有的结构具有重大意义,只要我们表明我们只有根据我们自己所具有的、有关其他人的体验,才能对从属于他们的体验进行解释,就完全可以了。
在上面进行的讨论中,我们一直使我们的分析局限于下面的情况,即其他人都是在直接经验到的社会实在之中、通过身体而向我们呈现出来。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我们的做法似乎表明对他人自我的理解是建立在对他的各种身体运动的解释的基础之上的。不过,稍微进行一下反思就可以看到的是,这样的解释只适用于社会世界的诸多领域之中的一个领域;因为在保持自然态度的情况下,即使当一个人的邻居根本没有从身体的意义上呈现出来的时候,他也可以形成有关这些邻居的经验。他不仅具有有关他直接经验到的各种同伴的知识,而且也具有有关他那些相距遥远的同时代人的知识。此外,他还具有有关他在历史上的那些前辈的经验性信息。他发现自己由一些对象包围着,而这些对象都明白无误地告诉他它们都是由其他人生产出来的;这里不仅有各种物质性对象,而且还有所有各种语言系统和其他指号系统——简而言之,这里存在着各种最宽泛意义上的人造物。他首先是通过在他自己的各种经验脉络之中对这些人造物进行安排,来对它们做出解释的。不过,他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进一步的、有关它们的创造者所具有的体验和意义脉络的问题——也就是说,他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进一步的、有关它们的产生原因的问题。
现在,我们必须对所有这些复杂的过程进行仔细的分析。不过,我们只能在我们的论题所要求的范围内进行这样的分析,也就是说,我们只能在“理解存在于社会世界之中的他人”的范围内进行这样的分析。为了实现这样的意图,我们必须从最低的层次开始,阐明那些既呈现出来,又可以被用于解释其他人的行为的自我说明活动。为了简明扼要起见,让我们假定他人是通过身体而呈现出来的。我们将通过首先分析一种不包含任何沟通内容的行动,之后再分析某种通过各种指号将其意义揭示出来的行动,从各种各样的人类行为领域之中选择我们的例子。
让我们考察一下一位伐木工的活动,以之作为一个有关不包含任何沟通内容的“理解某种人类活动”的例子。
理解伐木过程有可能意味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