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能把一位处在过去的前辈,当作其经验之中的某种经验与我的经验在时间上有所重合的人来界定的。因此,我可以把纯粹的前辈的世界界定为完全由这样的人构成的世界。前辈的世界早在我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了。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它所特有的本性。按照定义来看,前辈的世界是已经结束了的世界。它并不具有任何开放的、针对未来的视域。就我的前辈们的行为而言,没有任何一种东西是尚未决定的、不确定的抑或有待实现的。我并不会等待一位前辈的行为的出现。他的行为从根本上来说不具有任何自由的维度,因而不仅与我所直接接触的那些人的行为形成了对照,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甚至与那些仅仅作为我的同时代人的人的行为形成了对照。即使为了理解各种存在于前辈们之间的关系,人们也根本不需要再假定某些固定不变的理想类型[59],这是因为这些关系都已经成为过去,并且它们本身也都因此而固定不变了。因此,除了永远都不能试图影响我的前辈们之外,我可以针对他们采取任何一种取向。甚至“取向”这个术语在这里也具有了某种不同的含义:它始终都是被动性的。所谓我的某种行动取向我的前辈之一所进行的行动,也就是说我的行动受到了他的行动的影响。或者换一种方式来说,也就是说他那被以过去完成时态想象出来的行动,是我自己的行动的真正的原因动机。我永远都不可能影响我的那些前辈,只有他们来影响我。[60]当然,这些评论也同样适用于韦伯提出的传统性行动概念。
因此,在前辈的世界之中,对于社会关系和社会观察的区分是不适用的。事实总是可以证明,初看起来似乎是某种存在于我自己和我的某一个前辈之间的社会关系的东西,实际上却不过是有关由我这个方面进行的、单方面的他人取向的一个案例而已。祖先崇拜就是一个出色的、与这种针对前辈的世界的取向有关的例子。不过,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我才可以富有意义地谈论存在于我自己和我的某一个前辈之间的双向互动过程——在这里,他的那些活动对我产生影响,而我则以下面这样一种方式做出反应,即其他人只能把我的行为举止当作取向他的活动、完全是以他的活动为其原因动机的行为举止来加以说明。比如说,如果他把某些财产遗赠给了我,那么情况就是如此。
我们用来经验我们的前辈的方式也相应地具有一些特殊性。只有在某个人向我讲述我的一位前辈,抑或撰写有关我的一位前辈的文献的情况下,我才能了解这位前辈。当然,这种中间人既有可能是一位伙伴,也有可能是一个同时代人。比如说,我的父亲就有可能向我讲述他从青年时代以来就一直记着,但现在早已经离世的某些人的事情。这样一来,这种从直接呈现向同时代人的世界的转变,就作为某种持续不断的过程而存在了。因为在追忆这些事情的时候,我的父亲就坐在我的对面。他的那些经验——即使这样的经验都受到了过去的影响——都依然是我现在正与之面对面的人所具有的经验。不过,对于我来说,这些经验则都是已经过去的、无法进行回忆的经验了,因为我的生活的任何一个时刻都不曾与它们同时存在;正是这一点使它们真正变成了我的前辈的世界的组成部分。对于我来说,虽然另一个人过去所具有的,或者直接或者间接的社会经验,都是这种前辈的世界的组成部分,但是,我却像它们都是我自己的过去的社会经验那样来理解它们。因为我是把它们当作目前正在向我讲述它们的人现在所具有的主观意义脉络来理解的。
其次,我是通过各种记录和历史遗迹来了解我的前辈的世界的。这些记录和历史遗迹都具有指号的特征——无论我的前辈们究竟是打算把它们当作为后代留下的指号来使用,还是仅仅把它们当作为他们自己的同时代人使用的指号来使用,情况都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