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区图书馆服务规范》
该项目是由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2年立项的文化行业标准制定项目。由深圳图书馆牵头,联合深圳市罗湖区图书馆、全国中小型图书馆联合会、深圳市福田区图书馆、贵州省图书馆、深圳市南山区图书馆、深圳市龙岗区图书馆、东莞图书馆共同研制。该项目旨在促进社区图书馆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保障社区图书馆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使基层民众享受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社区图书馆服务规范》(WH/T73—2016)被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5.数字图书馆的相关规范
数字图书馆的服务标准建设工作随着我国数字图书馆的建设进度也在不断深入。我国自1987年便开始机读目录开发,1992年出版了基于UNIMARC的《中国机读目录通信格式》(CNMARC)。1999年,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开始与部分高校共同开展元数据标准的研究,之后又逐步增加存档标准、数字加工标准等内容。2001年,北京大学图书馆在正式开展数字图书馆研究后,总结出一套规范和指导各类元数据标准的设计制定规则和方法——《中文元数据标准框架》。在此框架下,又设计并应用了古籍、拓片、舆图等具体的元数据标准。2002年10月,科技部启动了“我国数字图书馆标准规范建设”(CDLS)项目。该项目是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由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和国家图书馆联合发起,主要针对数字图书馆系统的数字资源建设与服务,制定我国数字图书馆标准规范发展战略与标准规范框架,制定数字图书馆核心标准规范体系。截至2012年,其成果主要包括15个建设子项目及多个技术成果报告,如《数字图书馆建设中标准规范应用指南》《基本元数据规范》《元数据扩展规划》《专门元数据规范》《唯一标识符应用规范》等。
6.地方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规范
从地方层面来看,2007年5月,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正式颁布和施行《上海市公共图书馆行业服务标准(试行)》,这是全国首个公共图书馆行业服务标准。江西省于2008年11月下发了《关于颁发江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2010年5月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试行)》。安徽省于2011年11月颁布了《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这些标准大都包括总则、服务设施与环境、服务对象和开放时间、服务内容和方式、服务保障与监督、附则等方面的内容。
7.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的服务规范
在各地积极开展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有效地统一了区域性图书馆服务网络的网点布局、资源共享以及服务规范。例如,东莞图书馆总分馆建设中,通过编写《东莞地区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指南》《东莞图书馆总分馆工作条例》《东莞图书馆总分馆运行管理制度》《东莞图书馆分馆建设标准》《东莞图书馆分馆服务标准》等业务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总分馆的建设条件、程序以及分馆的馆舍、经费投入、设备、人员、职责与业务工作要求等。同时制定了《东莞图书馆业务规范——行业条码使用规则》《东莞图书馆业务规范——图书馆单位代码使用规则》等一系列工作规程、业务标准和规章制度。在分馆代码、读者证、条形码规范、流通规则等涉及馆际运行的业务工作项目上严格管理,为总分馆各类合作业务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的基本内容
1.公共图书馆馆舍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