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沙河和黄河故道夹角地带,是个横向五六十里不见人烟的地方,到处是铺天盖地的树木和茅草,成群的鸟儿在里头飞翔、欢叫。脚下时不时会有野兔蹿出来。在林间空地上,还有一些起伏的沙岗,这正是当年的残迹。我要写的那个土匪的人物原型,曾经在这一带活动。虽然时过境迁,但仅从这些残迹中,依然可以体味到当时的凄凉景象,感受到一股逼人的野气。一个姑娘家独自闯进来,是要有点勇气的。
但我还是决意来了,而且整整在这里度过了七天七夜。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女扮男装,头戴一顶鸭舌帽,身穿帆布工作服。看上去,完全像个来此打鸟消闲的城里小伙子。来时,在县体委借了一杆小口径步枪,提在手里穿林蹚草,爬岗涉河,好不神气!
我每天都可以碰上几个猎人。但我尽量避免和他们接触,唯恐露了馅。昨天下午,在一片林子里碰上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样子有些凶,一脸络腮胡。他老是盯住我看,也许是羡慕我的小口径枪。后来,他凑上来说话,还扔给我一支烟。我又扔回去,摆摆手,表示不会吸。这时,刚好一只麻雀飞到头顶的树枝上,我举手一枪,打个正着。麻雀一下掉落地上。我这么做,一来是掩饰,二来是逞威:“当心,别碰我!”果然,他咂咂嘴赞叹:“好枪法!”我弯腰拾起麻雀,冲他一笑,算作一种礼貌,然后转身走了。我有些自豪,当然好枪法!我插队三年,当了三年基干民兵,县里打靶射击比赛,哪一次没有我?哼!
走出几十步,我避在一棵大树后头回头看看,他仍在那里盯住我,样子愣愣的。糟了!说不定那一笑,不自觉又露出女性的甜味儿来。我心慌地低下头——这胸脯也不对,尽管我在乳罩外面又勒了一条绸带,都有些疼了,还是有些凸出。唉,女人就是女人,不管怎么装扮,也不管性格怎么野,总有些和男人不同的地方。这是天性。还好,他好像没有追上来的意思。
这些天是够苦的。饿了就烧野兔子吃,渴了就去看林的小木屋讨点水喝,我不怕护林老人们看出我是个姑娘,反正一天换一个地方。有时渴得狠了,就捧几捧河水喝下去。好在我身体结实,水也干净,没有生病。当年那个土匪穴居古墓,出入于沙丘之中,连这种水也喝不上的。晚上,我坚持住在林子里,为的是体验一下风餐露宿的苦头。当然,这并没有绝对必要。完全可以到看林的小屋里借宿。但女性的本能,使我有足够的警惕,还是离男人远一点好。不过,也不能太远。我选择露宿的地点,大多离看林的小屋百步左右。我提防着他们,还依靠他们。万一有事,总还有点指望。
现在,我就躺在这样一个地方。北边杂木林的小木屋里,依然透着明亮的、柔和的光。那里的人是陌生的,那灯光却叫人感到亲切、温馨。
这一刻,我脑子里静极了,完全摆脱了那种职业性的没完没了的思考,一点事情的颗粒也没有,似乎连我自己也不存在了。脑海里只是朦朦胧胧一团清雾。仿佛,我又回到了宇宙的混沌时期,那是一个空空****、渺渺茫茫的世界……怎么,好像有什么念头闯进脑海,企图使我的思想明晰起来。我轻轻挥挥手,把鸭舌帽往下拉了拉,盖住脸,于是,一切又归于迷茫。
我什么也没有想,什么也懒得想,我倦慵慵地躺着,渐渐失去了思想,这真是太美妙了,真的,太美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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