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百川却从来没有把他当作狗来看待,但一见到秦百川,他仍然立即狗一样爬伏在地上。
有人说这是海外岛国倭民一种下属对主人的礼节。
一接命令,蟋蟀立即就赶到来,拜伏在窗外,嘴里好像仍然细嚼着一些东西。
无论怎样看,他都不像一头蟋蟀,倒像是一头狼,野狼。
秦百川所以叫他蟋蟀,也许只是他具备蟋蟀的一种特性。
——好勇斗狠!
他按在地上的一双手,长满了皮茧,接近他的人都知道这双手一如利器,随时能够将敌人劈杀。
他拜伏在地上,一个头比刚才那个黑衣人垂得更低。
秦百川没有叫他起来,笑笑问:“我到现在还是领略不到槟榔的好处。”
蟋蟀抬头一笑,一缕鲜红色的槟榔汁顺着嘴角淌下,有如鲜血。
他应道:“没有人血喝的时候,我只好嚼槟榔。”
接着手背往嘴角一擦,擦下了一抹血红色的汁液。
秦百川道:“近日的确是平静了一些。”
蟋蟀问:“还要等多久?”
“在你这已经是时候了。”
蟋蟀露出了残忍的笑容,又再问:“现在?”
秦百川点头,反问:“你是否还记得那个楚一刀?”
蟋蟀眼睛一亮。“他烧的菜很美,可是他的女儿更美。”
秦百川道:“他曾经在这里烧了三年菜,到后来我们才知道他原来是楚万里的人。”
蟋蟀道:“奇怪的是我们竟然给他活着离开。”
秦百川道:“我跟楚万里是一样都不想打草惊蛇,所以他虽然离开了这里,楚万里并没有立即将他召回双鱼塘,只留他在城中状元楼。”
蟋蟀道:“现在时干掉他的时候了?”
秦百川笑笑,道:“狂狮萧烈替楚万里找来了一个年青人,对于那个年青人楚万里显得很兴奋,我想在这三天之内的限期之内,他一定会有所行动。”
蟋蟀大喜道:“好极了。”
秦百川道:“他要采取的第一步行动,当然是要将他的女儿就出来。”
蟋蟀道:“当然的。”
秦百川接道:“那便得找一个熟悉水绘园环境的人。”
“楚一刀——”
蟋蟀反应出奇的敏锐。“早就该找他了。”
“楚万里在没有平反败局的把握之前,却不得不避免我们的怀疑,而且他也应该知道楚一刀已经在我们的监视中,绝没有可能回到双鱼塘。”
蟋蟀转问道:“楚一刀真的知道我们将人藏在哪里?”
秦百川道:“他在水绘园三年,若是仍然不知道水绘园只有一个地方适合藏人,必定是一个大笨蛋,楚万里怎会选择一个笨蛋,千辛万苦地安排他进来?”
蟋蟀道:“其实我们早就该将他干掉。”
秦百川笑道:“我们发现他的身份差不多已经是两年之后,那时候才杀他倒不如顺其自然,好增加楚万里对我们的轻视,若非楚万里有了轻视之念,我们又怎么会如此轻易抓住了他的宝贝女儿?”
蟋蟀眉一扬。
“那个女孩子才叫动人。”
秦百川道:“比起楚万里的财势,这却又算不来什么。”
蟋蟀连声:“是极是极。”
秦百川接道:“楚一刀的事交给你了。”
“这个简单,那儿的情形我早已了如指掌,带四个人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