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李锦华杀了你?”
既然是要李锦华的真面目揭开,那她的死肯定和此人有关。
少女面色愤恨地点头:“是他,是他杀了我!”
阮朝朝道:“那你还记得些什么?”
少女哭着道:“我记得周彦,他是我的未婚夫, 我每天跟着他,我好痛苦。”
周彦……应该是那个面目全非的男子。
方小缘看着自己的未婚夫被欺凌心中痛苦,却因为是魂魄无法相见而无能为力。
“你可记得你的尸骨在哪儿?”
少女痛苦地抱着头:“我想不起来了,为什么我会想不起来……”
阮朝朝感觉很棘手。
要揭开李锦华的真面目,必须找到李锦华杀人的证据,如今却连尸骨都不知在何处,证据就更别谈了。
就在阮朝朝焦头烂额时,少女忽然眼睛一亮:“我想起来了!”
阮朝朝一喜,看向她。
“李锦华有一个密室,他把我带到密室,他杀了我,把我的发簪放在多宝阁上,多宝阁上还有好多物件,我怀疑都是被他杀死之人的贴身物品!”
阮朝朝趁热打铁:“密室在哪儿?”
少女又露出痛苦之色:“我想不起来,脑子里像浆糊一样。”
阮朝朝想到她流泪的样子,猜测,有可能是流泪太多,魂体消耗严重,导致记忆缺失。
阮朝朝忙安慰:“没事,我来找。”
话这么说,可阮朝朝心里却没有半点方向。
如今她知道的线索太少了,只知道李锦华杀人了,有个密室存放死者物品,其余的一概不知。
该如何找线索呢?
少女感激地看着阮朝朝问:“你叫什么名字?”
阮朝朝道:“我叫阮朝朝,你可以叫我朝朝。”
“朝朝,”少女脸上露出忧伤,“我要去找周彦了,朝朝,谢谢你愿意帮我。”
少女说完话以后身子飘起来,眨眼消失在眼前。
阮朝朝回到自己的小宅子,躺在自己的小**想了很久,忽然想到一个冒险却极为有效的办法!
自己去接近李锦华,亲自去一趟密室,不就有证据了!
阮朝朝立刻爬起来照镜子。
现在的她虽然比之前好看了几分,但这种姿色绝对迷不到阅人无数的李锦华,她要变漂亮。
她并非天生丑女,只是长期营养不良才会如此,前世秦暮人格上羞辱她,但是在吃食上对她极为舍得,山珍海味不管多贵都往她面前送。
被他养了两个月,她就大变样了。
皮肤变得白皙光滑,尖瘦干巴的脸变成鹅蛋脸,凸出来的大眼睛变成水润勾人的狐狸眼,唇红齿白,是倾城之姿。
柴火棍子般的身体长出了肉,每一处都恰到好处,前凸后翘,连秦暮的视线都一直落在她的身上。
只要自己把自己养好,李锦华那种纨绔定会乖乖上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