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庄森眼下穿戴着相当整齐的盔甲,手里还拿着一柄亚剑,但是此时的金兵早已看不起任何宋军将士,随便派了一个金国小兵,过来取二人的性命。
金国小兵手持弯刀盾牌,径直朝庄森冲了过来,满脸的不屑。
庄森跟宇宙级的古神都过过招了,还怵你一个小小的金兵蛋子?当时也是不慌不忙,眼瞅着对方手里的弯刀就要劈到自己的脑门前时,这才好整以暇地行动起来。
身子向后猛地一仰,任凭森亮的刀锋贴着鼻尖擦过。
电光火石间,原本垂落的亚剑自下向后向上抡出一个近似完美的弧度。
就在两人擦身而过的瞬间,亚剑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切入了那名金国小兵悬空的右腋下。
突然血光暴溅,一只带刀的胳膊飞上半空。
庄森剑势回转,一招刺穿了对方的身躯,然后像做了件微不足道的事情般甩去剑上的血渍,淡淡道:“还有谁不怕死的,尽管放马过来。”
如果纯论招数的话,这名金国小兵是在场众人中除了那头目以外的佼佼者,没想到只一个照面就被庄森给收拾了,那还是战场上不堪一击的宋兵么?
金兵头目傻眼了,小兵们也呆住了,纷纷心想,难道真像宋朝的那些说书人说的一样,眼前此人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所以武艺才这般高强?
“好!果然有些手段!”金兵头目回首左右道:“谁能宰了他,赏白银一百两。”
虽说东北一直有三宝,价格不菲,可古代两国间的物流和商贸跟现在可不能比,尤其是当时的金国,也就是女真部落一直被辽国压榨,就算挖到个千年野山参,顶多也就给俩买肉包子的钱。所以也都是一群从穷旮旯里出来的主儿,一百两白银对他们来说已经算是天价了。
俗话说的好,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很快又闪出两名金国小兵,一前一后夹击庄森,以极其**而又熟练的走位,瞬间来到他面前不到三米远的地方。
两柄直刃铁马刀分别刺向庄森的前胸和后背。
就在三人即将交错的瞬间,庄森突然施展凌波妙步,矮身一滚。
两个金国小兵惊觉眼前失去了目标,等反应过来时,庄森已从另一边站起,亚剑自下而上刺进其中一人的腹部。另一人正要转身回剑,没想到庄森的速度更快,反手一撩削上他的持刀手腕,疼得他将刀掉落在地上,随后脖子一凉,转瞬之间也嗝了。
“好手段!”
那金兵头目不知是缺心眼儿还是真心喜欢打架,见到庄森如此精妙的招法,登时一声喝彩,引得其余手下纷纷侧目,也不知道该不该跟着一起喝彩。
不过,那金兵头目依旧没有忘记正事,在喝完彩后又对手下们喝道:“两个人拿不下他,就来上四个!每人三百两银子!”
估计也是穷怕了,眼瞅着前方已经倒地嗝屁的三名同伴,余者就像没看见似的,接连又闪出四人。
不过这四人看起来可一般,因为手里拿着的不是寻常刀剑,而是一米来长的骨朵,类似铜锤。虽然棍头的骨朵不大,但毕竟是纯铁的,每只的重量至少有七、八斤,别说敲在脑袋上了,就是敲在金属头盔上,也能把它砸出一个深坑来。
四件骨朵交织成一张绵密的劲网,封死了庄森一切可能退却的路线,只余下拼死力斗一途。
不过,别看这些骨朵只有七八斤,听着不是很重,但其配重几乎都在棍子前端,根据杠杆原理,能轻松抡动当作武器的,至少也得是千里挑一的猛士了。
然而万物是公平的,力量特别突出的代价,往往是牺牲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