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女人好像都不喜欢车的。走吧,我带你上去。这附近有个农家乐,有一道鲈鱼,我记得做的不错。不知道还在不在。”
宋得之不动,看着灯光下的那些车,问了一句,“你最喜欢哪辆车?”
薛仲扬诧异的看着她,回道,“都喜欢。”
“最喜欢!”
薛仲扬扫了一圈车库里的车,指了指那辆白色的跑车,说道,“那辆法拉利的恩佐的我很喜欢,当初费了好多的功夫才弄到手,那辆车还是我们……”
宋得之再心里冷笑!你看,男人都是一个德性!太容易得到手的东西,总是不会太珍惜。贱!
“你要做什么?”
宋得之刚进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了门口的棒球棍,她拿起了棒球棍走到了那辆法拉利恩佐前,邪恶的看着薛仲扬,“最喜欢这辆对不对?”
薛仲扬目光微眯,看着她,紧抿着唇不说话。
一棍子下去,车玻璃倒是很结实,居然没有碎,又一棍子下去,宋得之用劲全力,车玻璃总算是整块皲裂了,“还挺结实的。”
宋得之砸了车盖,居然没有砸坏,她丢了手中的棒球棍,上了车盖,高高地跳起,重重的落下,如此几次,薛仲扬最爱的那辆车,车盖总算是变形了,最后重重的一跳,车盖弹了起来。
宋得之又上了车顶,同样的方法,让车顶也凹下去一块。她跳下车,掏出钥匙,开始划车身,金属和金属摩擦发出的尖锐刺耳的声音在静谧的车库响起,然后白色的车身出现了一道道划痕。
前前后后了近十几分钟,宋得之总算是将薛仲扬心爱的车给报废了。
看着自己的“杰作”,宋得之满意的拍了拍手,看向了面无表情的薛仲扬,笑了起来,“你现在还喜欢它吗?”
“我第二次见到你的时候,开的就是这辆车!”
“……”
“你那天晚上开车撞上的车,就是这一辆。很显然,你忘记了。”
他一个人回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