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多为自主办学,没有固定的修学年限,招生名额也无定规,一般招收有一定学问基础或科举落第而成绩较好的学生。其主持者多为义乌当地的名师学人或辞官回乡的官吏,称之为“山长”。书院讲学内容以儒家的“四书”、“五经”为主,也兼学史书诗文。明清时,由于书院教育越来越趋于官学化,教学内容须经官府批准,根据科举考试要求,教授学生学做“八股文”,以应付科举考试,不过学术氛围仍比官学要浓厚。书院一般以自学为主,采取个别钻研、相互问答和集体讲解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每月授课二、三次,以“山长”、师席讲学为主,有的地方官员亦到书院授课。书院中生童的作业称为“课艺”,定时考试称为“文会”。明清时的书院考试分为旬考、月考、季考。旬考由“山长”主持,月考、季考,由学官主持,并根据成绩而设奖罚措施。
书院的经费来源与其的办学性质相对应。私立书院一般都依靠私人捐赠和院田。如清康熙末年和雍正初年,府庠生陈去荃创办漱芳书院,捐田二十余亩,嗣后邑庠生陈恪等也辅捐田亩。官办书院的经费则部分来源于地方赋税收入的拔给,部分也依靠院田地租收入。
三、社学的管理与教学
以地方官府出资办学为主的社学也在明清时期的义乌兴盛。社学的经费分官府划拨和民间出资两类。官办社学的经费由官府出资,民办社学的经费由社仓、社田出资,或由绅民捐助。社学一般在农闲时招收蒙童入学,聘塾师执教,学官循例检查,考核优劣。优秀者可送县学附读;学业有成就者,亦可申报官府查验。
社学的教学内容包括《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孝经》、《论语》、《孟子》、《诗书》等,特别注重御制大诰、本朝律令、冠丧葬祭等礼仪制度。洪武二十年(1387年),诏令增加《御制大诰》、《本朝律令》作为社学教材,令民间子弟通读,进行法制教育。
为适应农事和农村日常应用的实际需要,义乌城西的乡贤还专门编写了具有本地特色的乡土方言教材《谷米豆麦》,供社学普及民众教育之用。该读本成书年代和流传范围已无从详考,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在清朝咸丰年间(1851—1861年)该教材已在稠西一带农村和学塾广为流传。同时也作为农民识字速成教材。这是义乌迄今发现最早的地方教材。该读本全书约2000字,内容丰富实用,几乎涵盖了所有当地农作物、家禽家畜、植物、自然景观、农器具、食物、生活用品等的名称,以及农事术语、经济往来用语及社会关系的各种称谓。该书通篇采用方言发音,为符合方言习惯,许多称谓与普通话有较大差距。如“糖霜”、“茭笋”和“背褡”分别是指“白沙糖”、“茭白”和“背心”。该读本对于会说当地方言的农家子弟和成年农民都是一本生动、实用、易学的速成识字教材。
四、学塾的管理与教学
学塾是明清教育体系中最基础、覆盖面最广的教育形式,是对学童进行启蒙教育的学校,遍及城乡,多数以民间办学的形式存在。其中因办学的主体不同,又有家塾、族塾、村塾、学馆和义塾等差别,但就教育本质而言是一样的。
学塾的规模差异很大,少则四五人,多则五六十人,程度也参差不齐,没有固定的学习年限,也没有严谨的教学制度。学塾的教学内容大致包括识字、读书、写字、作对、作文等,采用个别教学。学童初入塾一般先教识字,识三千字后开始教读书,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神童诗》和《幼学琼林》、《龙文鞭影》、《鉴略》等蒙学课本为教材,也有直接教《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四书一类的。
学塾读书注重熟读和背诵,老师极少讲解。写字教学从扶手润字开始,再描写红字,再写映本,再临贴,循序渐进。在读到一定程度后再教作对,为做诗文作准备,然后再读“五经”及古文,内容有《东莱博议》、《唐宋八大家文抄》和《古文观止》之类。最后是学习作文及八股,为应试科举做准备。
学塾一般都规矩严苛,师生之间不苟言笑,而且盛行体罚,对儿童的身心发展不利。
五、新式学堂的管理与教学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颁布“兴学诏书”,鼓励各地兴办学堂,“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切实整顿外,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但对学堂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学校性质、课程设置以及各类学堂之间的统属衔接关系均没有明确规定。义乌还根据《奏定劝学所章程》,设立劝学所,接受县知事监督,并综合各镇乡教育事务。劝学所的教育管理主要为劝导兴学、入学,调查学务,宣传教育宗旨。
当时,清政府迫于形势,虽已颁行了不少改革教育的规定,而且新学思想和实践在主要城市也已风起云涌,但在义乌的大部分乡镇地区,学校依旧沿袭旧式规矩。学生入学须跪拜万岁牌和孔圣牌,听教员训讲《圣谕广训》。每逢朔日,学生还要集中敬读,宣讲尊崇孔教,爱戴大清。逢皇太后及皇上之万寿节、皇后的千秋节、至圣先师(孔子)诞日、春秋丁祭日等都要行祭拜活动。县立高等小学堂等均订有多种规条。
各类小学堂以课堂教学和常规教育为主,要求学生熟读、强记、硬背。课堂教学以课本为主,操作性学科则注重循序渐进。学科分语言、容止、行礼、作事、交际、出游6项,由监学与教员随时稽查考核,评定成绩,并予奖惩。课外学习活动无明确规程,各学堂为激励学生兴趣,常有书法、民间画、诗歌创作、体操等比赛活动及远足出游等。各校视师资条件,开设不一。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堂学制5年,设置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8科。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义乌官立初等小学堂等照章设置课程,还设图画、音乐科、随意科。宣统元年(1909年)3月,将学科简并为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体操5科,或修身读经、中国文字、算术3科。《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规定高等小学堂学制4年,设置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9科,每周授课总课时36小时。翌年,义乌官立高等学堂及稠川、稠南、端本等两等学堂19所均照章设课,并增设音乐、手工、农业等随意科,后音乐列为必修课。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袁世凯、张之洞等封疆大臣从维护清朝统治出发,奏请停止科举。迫于形势,清王朝于当年八月下令:“自丙午科(1906年)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停止。”自此,在隋朝起实行了1300余年的科举制度完全停止,旧的取士制度在形式上宣告结束,中国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