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诺才想起来,这本书里女主后面是打败了男主的未婚妻成功上位的。
这个未婚妻依然是以秦浅为原型,名叫任月。任家和叶家门当户对,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订婚,但是距离结婚还有半年。按理说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家又是世交,但这两人的关系始终不咸不淡——确切来说,任月对叶炜韬有感情,然而她没能长在叶炜韬的审美上,他便始终对她提不起劲儿。眼看着离结婚不远了,他们非但没有好得蜜里调油,反而矛盾重重。
丁诺打量着她。她长得和秦浅有八分相似,明显是成熟挂的,不过比秦浅要显老一些。大概是这张脸缺乏活力,才让叶炜韬感到索然无味。
任月的脸和秦浅的逐渐重合起来,丁诺有些恍惚。她都纳闷自己当时脑子里在想什么,怎么会把好闺蜜写成男主的未婚妻。
大概当时她被叶世源贬低得跌落尘埃,打心底里就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了。
也有可能她一直有直觉,好闺蜜不是好闺蜜,模范男友更不是模范男友。
不过这个时间点上追究这些也没有意义,她的心路历程这么复杂,她自己也不是很愿意去回顾。
任月发现这个女孩子毫不避讳地打量着自己,看着看着眼神就开始飘忽,很没好气:“你看什么?”
丁诺回过神来,温和地笑笑:“没什么,是小姐您太好看了。”
叶炜韬轻轻地笑了一下。
他一笑,任月便越发火大:“你还没有回答我。”
“你有问我什么问题吗?”叶炜韬收敛了笑容,一脸无辜地耸耸肩,“什么下家不下家?我不一直都在经营自家公司?”
任月攥紧了拳头,复又松开,冷笑:“你是想破罐破摔了?这婚你还想不想结?你说老实话。我也不是非你不可。”
叶炜韬虽然中意丁诺,可还不至于被灌了迷魂汤。丁诺合他口味,但家境实在是太差,几乎等同于流浪女了,娶这样一个女人进门,别说会遭到父母的坚决反对和圈子里其他人的排挤,就连他自己,也觉得这件事情是不可想象的。
对有些人,玩玩就好,不能当真。
他心里有一杆秤,每个人都是明码标价的。
但要他当着丁诺的面对任月低声下气地道歉,他同样做不到。
反正任月动了心,在他面前就是弱势的一方,不管她装得多么凶悍,实际上色厉内荏。
叶炜韬压根不担心她真的敢悔婚——就算她动了这个念头,任家也不会同意。两家商业合并,强强联手,是个不可多得的一举吃掉另外一个对头的好机会,这个时候闹内讧,怕不是赶着给对方送战利品。
“好了,月月不要无理取闹。”他的脸色稍稍缓和,语气也放得比刚才轻柔,“你一上来语气就这么冲,我也难免有些上头。现在我们都冷静一下。这位是丁小姐,丁诺,我的救命恩人。那天晚上要不是她送我去医院,你的未婚夫恐怕就失血过多死在路边了。今天我特意请她吃饭作为答谢。”
这个理由非常正当,正当到任月无话可说。她狐疑地看着丁诺,丁诺毫不畏惧,迎着她的目光看回去:“任小姐晚上好,叶先生说的没错,今天这顿饭,确实是他对我的答谢。”
他们两个统一口径,俨然是站在一边的,这让任月心里头更加不是滋味。但是大庭广众之下,她总不能对着他俩撒泼,这会儿其他卡座上已经有人往他们这边看了,明显是摩拳擦掌准备吃瓜。
真要闹大,叶家和任家明早都得上头版头条,两家的脸都丢尽了,恶劣影响无穷无尽。而丁诺一个无名小卒,反而是最轻松的,什么代价都没有,反正也没人认识她。
于是任月也不得不放柔声音:“既然如此,丁小姐,我向你道歉,”
丁诺粲然一笑:“任小姐客气了,刚才不是情况不明嘛,有警惕心是正常的。您和叶先生一块儿聊聊天吧,我就不多打扰,先走啦。”
叶炜韬下意识地把她拉住:“你自己回去?现在都这么晚了,你那边也不安全,我得送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