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炜韬听她喊这人哥,暂时放下心来。丁诺跟他说过,她和表哥相依为命。眼前这人想必就是丁峦。
丁峦看他俩拉拉扯扯,眼中满是警惕,将丁诺拉到自己身后,对叶炜韬虎视眈眈:“你是什么人?为什么纠缠我妹妹?”
叶炜韬自报家门,笑着对他伸出手:“我是丁小姐的朋友,一个月前她救了我的命。”
这个自我介绍看起来并没有完全打消丁峦的警觉心,他回过头问丁诺:“是这样吗?”
丁诺点点头:“你倒是没必要防着叶先生,他的确对我不错,今天还帮我解了围。”
一听到丁诺今天遇上了事情,丁峦注意力立马从叶炜韬这里转移了,连连追问她是不是被欺负了。
“你不要不敢说,告诉我是谁对你乱来了?我去找他报仇。”丁峦一双眼睛几欲喷火。
“哥,你怎么听话只听半截。”丁诺晃着他的手,用撒娇的语气笑他,“刚才叶先生不是说了吗,他帮我解围了,那些人已经收到了惩罚,而且叶先生担保他们再也不敢来纠缠我。”
听她讲完来龙去脉后,丁峦立马从黑脸换成笑颜,对叶炜韬道谢,问他们有没有吃晚饭。
“不嫌弃的话,我请你吃顿宵夜。”丁峦说。
叶炜韬看他的穿着和居住的地方,也知道他请不起什么好的。他帮丁诺,当然也不只是为了报恩和友谊,他图的东西比这些更加深远,也更加下流。
至于丁峦这一顿饭,他觉得吃了不如不吃,丁峦顶多请他吃一次街边小摊,他回去之后保不齐就得拉肚子。
不过他对丁峦倒是没有什么恶感。这个小伙子虽然出身底层,但脸上没什么戾气,而且看起来非常淳朴,爱憎分明,一开始以为他骚扰丁诺,准备撸起袖子打人,一听到他今天帮了丁诺,又立马将他看成朋友。这样直肠子的人面对不了商场上的尔虞我诈,但是拿来当个小跟班还是相当不错的。这种人叶炜韬是了解的,一旦取得他们的信任,他们就会掏心掏肺,忠诚以待。
丁峦对自己的生活环境也没有很深的自卑感,看到叶炜韬的豪车,他没反应,邀请叶炜韬上楼去坐坐的时候神情也无比自然。叶炜韬看着他淡然的脸,心里忽然有些不快。
底层人士表现出对他的羡慕或嫉妒,他会宽宏大量,可要是这些穷人全都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对他们的物质财富没有任何感觉,他反而很不是滋味。
这一身的名牌,就像是个笑话了。
本来他还想着能和丁诺单独相处,当然,他不会在这个蟑螂遍地阴暗潮湿的屋子里把她办了,他尊贵的身体吃不得这种苦头,可至少也要讨到一个热切或害羞的亲吻。
丁峦一来,所有的梦想都成了泡影。
两种因素叠加,叶炜韬差一点就要露出冷淡的表情。看了一眼丁诺的笑脸,又克制住了自己,维持了滴水不漏的笑容:“不了,我送丁小姐到这里,也是害怕她在路上出什么意外。你是她哥,是天然的护花使者,现在没我事了,我就先走了。”
这兄妹俩也是耿直,不做挽留,就真的挥手对他道再见。
回家的路上,叶炜韬放了几首轻音乐,慢慢地缓解了心情。无论如何,他今天已经帮了丁诺大忙,他们也算是有来有往,交情更深了。丁峦是丁诺的亲人,让丁峦也对自己有个好印象,对他后续开展行动是很有利的。他们的生活如此窘迫,他不相信在底层摸爬滚打过的男人真的没有心机,真的不在乎物质。
如果丁峦是个脑子正常的人,思路一定会往让妹妹傍上富家公子上靠。
而他又是一个真心疼爱妹妹的人,在考察了叶炜韬的人品,发现的确可信赖之后,他就再没有什么可以顾忌的,便会鼓动丁诺信任叶炜韬,跟叶家的少公子谈一段美满的恋爱,到时候可以收获爱情、金钱和地位,稳赚不赔。
叶炜韬自认是个有脑子的人,他没打算真的和丁诺结婚,但他也足够大方,如果丁诺真的肯当他的女朋友,他在物质方面绝不会亏待了她。她这种底层人士,所求的东西在他看来无非是蝇头小利,大不了他送她一套房子,让她有个安身立命之所,再帮她介绍一份不错的工作。能做到这一步,他自认功德无量,她以身相许到下辈子也报答不完了。
然而这一切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一套市郊的房子能值几个钱呢?
何况丁诺是个烈性子,还未必肯要这么多。她也许会自己放弃这一切利益,然后用爱情给自己洗脑,告诉自己,既然他爱她,她也爱他,那么她就不该从他身上榨取这么多物质。
丁峦和丁诺上楼后,问她:“你觉得火候如何?”
“你刚才对他的豪车看都不看,我敢打赌他为这件事不爽了。”丁诺乐不可支,“我太了解他这样的人。大学时候,我和他的原型人物约会,姓叶的攒钱买了一个新款手机,故意在我面前晃悠,我当时傻啊,谁知道他想干什么,也没觉得这手机有多好,然后他就和我冷战了三天。”
丁峦噗嗤一声笑起来:“没救了,这种人没救了。后来你怎么知道他是为了这件事情不高兴?”
“我也是死了之后,绑定系统,执行任务,在自己的书里看到姓叶的各种各样的化身,才慢慢想起以前的很多细节。”丁诺耸耸肩,“这种人就是自卑入骨,而且还自负,就算我在书里给了他豪门公子的身份,一旦让书中人物跟着他的真实性格走,他们还是会有这种上不了台面的想法。”
丁峦窝在小马扎上,问她接下来准备做什么。丁诺一边刷牙一边含混不清道:“我什么也不用做,他自己会来找我的。他现在对我兴趣大得很,我是到了他嘴边的肉,他怎么舍得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