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根簪子她一直戴在头上,跟商队一起来京城的路上,有人还对这簪子感兴趣,知道她缺钱,想过把簪子买下来。她笑着拿下簪子,交到对方手里:“您看一下,这个一文不值,真的没有必要为它花钱,白送都不会有人要。”
对方问她:“那你为什么又一直戴着?”
听到这个问题,丁诺心中百感交集,最后只好耸耸肩:“我蠢啊,年少时看走了眼,把这当成什么贵重物品了,现在回过神来也晚了,钱全都砸了进去,知道它不值钱,也没办法,只能一直戴着了。”
对方听她这么说,隐隐感觉到这也许对她来说是个重要的信物,便也没有过多纠缠和询问了。
她遇到这么多人,陌生人也好邻居也罢,回想起来,真是个个都比叶啸云贴心。
叶啸云的手已经解开了最上面的扣子,她一动不动,任由他乱来。
他以为她已经驯服了,动作便悠然了起来。
她不动声色地抬起手,拔下了插在发间的簪子。
这根簪子虽然不值什么钱,可有一个好处:够尖锐。
她将簪子尖的那一头对准自己的脖子,决绝地刺过去。
当然,丁诺身为一个死过一次的人,她比任何人都怕死,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第二次机会,因此不会真的让自己血飚起三层楼高。
她相信自己不会失手——事实上她的准头奇差无比,就算刺中了脖子,恐怕也只能豁开气管,甚至刺破点皮就草草了事了。
因为叶啸云不可能不加以阻止。而他身为一个在军营里摸爬滚打过的人,反应力和手速绝对比她高了不止一个量级。
果不其然,簪子的尖头刚刺破一点皮肤,甚至还没有见血,叶啸云就牢牢攥住了她的手腕,眼中带着浓浓的不可思议。
他没有想到她会对自己这么狠。
丁诺一瞬间感到难以言喻的疼痛——不是簪子刺的,是他抓着自己手腕的力度太大了。
今天过去,她的手腕绝对要连着淤青好些时日。
叶啸云的声线难得颤抖:“你……你要自杀?何至于此!”
丁诺抬起头,淡然一笑:“你若是真的对我这么做,那就至于。我说了我不是这么下贱的人!”
叶啸云征战疆场多年,从各种各样的敌军眼中看到过丁诺此时的眼神。他深深地明白,一旦对方流露出这样的神色,那就不可能做战俘,势必拼个鱼死网破玉石俱焚。
他本意不是逼死丁诺。眼下这个情况,他不得不让步。
“好了,诺儿,你赢了。”他一只手攥着她手腕,一只手抠开她手指,将这只簪子拿过来,而后揣进自己衣兜里。
丁诺眼巴巴地看着这根簪子,这眼神令他莫名心软。
“这不值钱,将军府里有的是首饰,我还可以托人去外面专门采购一批,你想要什么有什么,何必跟这个破玩意儿过不去?”他笑了笑,“你喜欢什么样的?除了簪子,还有镯子、项链、耳环——我不懂女人的喜好,但你尽可以随便挑选,我都买回给你。”
丁诺代入真正的女主角的心情,突然感到无比心酸。
到现在这个人还是认不清这根簪子对她来说的重要性。或许他根本不明白她真正在乎的是什么。
也或许,他什么都明白,只是他什么都不在乎。
丁诺叹了口气:“我不想要,我对首饰不感兴趣,你把这个收走吧,以后也不用再给我了。”
“别啊,”他又凑过来,“我看康颜每回都挑这个挑那个,我要是带了她不喜欢的,她还要骂我一顿。你受了这么多苦,好不容易我们再次相聚了,我当然得尽可能顺着你的心意。”
“我不想要。”丁诺再次拒绝,躺了下来,背对着他,不再跟他搭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