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儿童最大的心理特点是爱幻想。应尊重并加以开发。如果儿童的幻想被压迫,他将失去一切兴味,变成枯燥唯物的人,但若被放纵又将变成梦想家。
5.家庭关系以幼者为本位。反对“父为子纲”,主张废除“祖先崇拜”,倡导“祖先为子孙而生存”。
6.儿童属于民族与人类,儿童不是父母的私有物,他是民族与人类的希望,是事业的继承人。
7.儿童教育应以儿童为本位。顺应儿童自然成长规律与接受心理,加以激励与引导,以培养出“完全的个人”。
应该说,像周作人这样综合强调上述七个方面,给儿童以科学的认识,在同时代人中是绝无仅有的,这一新型儿童观的出现,无疑具有两大方面的意义:一是反叛与否定儿童观的反封建意义;二是标志着中国文化建设开始了由传统的“长辈文化”向“晚辈文化”的转移。这一“转移”的重要成果之一,便是中国儿童文学的诞生。
三、周作人与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
几乎与倡导“儿童学”同时,作为儿童文学拓荒者的周作人形象也出现了。
如果说“文学是人学”,那么套用这个句式,“儿童文学便是儿童学”。儿童文学与儿童学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简单地认同于以儿童为服务与研究对象,还有着更为深刻的内在联系。正如《大英百科全书·儿童文学》所揭示的:“在某种程度上,它是某些有迹可循的社会运动的产物,最明显的是‘发现’了儿童,”因为“儿童一旦被认为是独立的人,一种适合于他的文学便应运而生。”换言之,“儿童的发现”是“儿童的文学”产生的思想前提与学科基础,从“儿童的发现”迈向“儿童的文学”在本质上是相通的。将儿童当人看,那么,“儿童的发现”也应该如周作人在《人的文学》里所主张的“我们希望从文学上起首来讲人的意义”那样从“儿童的文学”做起;将儿童当做儿童,就有责任与义务满足儿童内(精神)外两面生活的要求,“迎合儿童心理供给他们文艺作品”。因而,两者间又有着“知”与“行”的内在联系,随着儿童本位的新儿童观被普遍接受,“儿童的文学”作为实践这一新儿童观的最有效的途径逐渐从“儿童的发现”中分离了出来,成为一独立的文学门类。因而对周作人来说,由“儿童的发现”走向“儿童的文学”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实际上周作人一开始关注儿童问题,就是将“儿童的发现”(尊重儿童独立的人格)与“儿童的文学”(尊重儿童的精神需求)同时并提的,五四以后,随着儿童本位观的全面确立,周作人以《儿童的文学》为标志转向了儿童文学的建设,成为中国儿童文学的重要奠基人。
有人认为,中国古代就有儿童文学,这是不可信的。其理由如下:
(一)如前文所述,我国“儿童的发现”迟至20世纪初,在此以前,儿童虽然存在,可是人们却视而不见——不把他当做儿童看待,“所谓儿童心理,所谓人类性灵,一概抹杀,无人理会”,连适合他们穿的衣服都未给予,又何尝意识到要为儿童创作适合他们阅读的文学作品呢?
(二)我国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崇尚“力”与“经验”,形成了顽固的“成人本位”与“老者本位”的思想,儿童既少体力也少经验,自然没有社会地位,他们的精神生活也不会得到重视,儿童文学也失去了发生发展的社会基础。
(三)中国传统的以重血缘关系和以家为本位的社会结构与特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相结合,形成了一种长尊幼卑的等级关系和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长者是主宰,祖先的话就是法律,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威,所谓“父令子亡,子不得不亡”。在这种“祖先崇拜”的“长者本位”道德中,儿童在家庭中同样没有正当的地位,他们的一切要求必然被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