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明白无误的科学语言确认“儿童”具有“完全”的“人”的地位;有不同于大人(青年与成年人)的“自己的内(精神需求——引者注)外生活”;童年期“自有独立的意义与价值”。它的核心就是“把儿童当人看”、“把儿童当儿童看”。这就标志着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儿童”在中国也被发现了。不仅如此,周作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儿童生活上有文学的需要”,指出为儿童选择文学,应“依据儿童心理发展的程序与文学批评的标准”,并根据儿童学上的分期,将儿童文学分为三个层次:(一)幼儿前期文学(1—3岁),主要体裁有诗歌、寓言、童话;(二)幼儿后期文学(3—10岁),主要体裁有诗歌、童话、天真故事;(三)少年期文学(10—15岁),主要体裁有诗歌、传说、写实的故事、寓言、戏曲。(这一分期与现在通行的将儿童文学分为“幼儿文学”、“童年文学”与“少年文学”是基本一致的)号召“有热心的人,结合一个小团体,起手研究”儿童文学:或民间采风,或整理传统,或译介外国作品,或创作新作品等。
以科学的儿童观立论,并富有系统性地倡导儿童文学,周作人是“第一人”。中国“儿童文学”一词便是从这里的“儿童的文学”逐渐演变简化而来的。正是将儿童看做一个独立的人,关注他的“内生活”的需求,才有20世纪初叶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
综上所述,对儿童文学所服务的对象——儿童的理解,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1.儿童泛指0—18岁的未成年人,狭义的儿童指6—12岁的小学生。这是儿童文学的服务范围。
2.儿童阶段是人一生中集中受教育的阶段。其社会本质是被动地接受社会教化,完成由“自然人”向“社会人”的成长过程。这赋予儿童文学的教育天性。
3.在儿童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之外,儿童文学还特别重视从人格的哲学高度来观照儿童,视儿童为具有与成人平等人格的独立的个人,既不是缩小的成人,也不是不完全的成人,要求把儿童当人看,把儿童当儿童看。这是儿童文学的存在前提。
儿童文学的三大层次
儿童对于文学的需求
儿童在其成长过程中,不仅需要解决吃、穿、住、用等基本的物质需求,还会遇到许多心理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儿童一方面从家庭、学校的成人那里得到指导;另一方面,儿童也可以通过阅读书本获得相关的知识。而阅读行为就其本质而言,是出于儿童的五种最基本的生活需要:(1)学习需要;(2)交往需要;(3)缓解焦虑需要;(4)放松的需要;(5)消磨时间的需要。如果儿童的阅读以选择文学为对象,那么儿童文学所具有的“导思、染情、益智、添趣”的功能,正可以满足儿童的上述阅读需要。
儿童对文学的阅读需求,在不同的年龄段有其特殊性。如前所述,儿童心理发展过程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那么,一切使儿童社会化的措施都在此前提下被建立起来,其中最有效的途径是教育。教育与儿童心理的结合,也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即幼儿园、小学到中学。而教育的程度决定了儿童的阅读水平;儿童阅读水平的阶段性,又规定了儿童文学的不同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