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这与现实的情形也是对应吻合的,其分布状况大体反映了人生三大不同阶段相互区分的特征,即当个人接受社会教化的因素占主导地位的时候,就表现为儿童时期的主要特征;相反,当个人反作用于社会的因素占主导地位的时候,就表现为成人时期的主要特征;而当两种因素同时发挥重要作用时,正是儿童向成人的过渡期即青少年时期的主要特征。
社会化(Socialization)是一个进程,它贯穿于人一生的全过程,指的是人“吸取”周围文化或亚文化群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和看法,就其实质来说,是个人与社会之间互相起作用的沟通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从个体接受社会化的方式看,又有两种途径,其一是社会教化,即社会化内容的吸收主要通过施化者(社会整体)的外在灌输和潜移默化来进行;其二是自我内化,即社会化内容的吸收主要通过受化者(人类个体)的自觉选择和反复强化来进行。如果将前者记作“A1因素”,后者则可记作“A2因素”,那么,在个人社会化的全过程当中,随着社会化过程的绵延发展,上述两种因素实际上在互为逆向地发生一种有规律的变化。具体来说,在由儿童成长为成人的过程当中,A1因素的影响在逐渐减弱,A2因素的影响在逐渐增强。这个意思可以作下列表示:
(1)A1:儿童>成人
(2)A2:儿童<成人
这就非常直观地反映出人生两大阶段相互区别的不同特征,即:(1)式表明,社会教化的比重,儿童大于成人;(2)式表明,自我内化的比重,儿童小于成人。据此,我们可以作出如下具体的阐释:
关于儿童,他们大都是被动地接受社会教化;其社会化内容主要听凭成人(父母或老师)的安排,自己缺少独立的选择与取舍能力;其思想与行为模式一般也是通过社会教化的方式来形成与巩固的,而实施教化的设置主要是家庭与学校。
富有启发意义的是,上述思路也同样为各人生阶段内部的分期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例如,儿童阶段本身其社会教化与自我内化的“互逆”变化,同样可以作下列表示:
(1)A1:婴幼儿期>童年期>少年期
(2)A2:婴幼儿期<童年期<少年期
综上所述,从人的社会属性方面来认识儿童,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自然属性既然是人的属性之一,那么在划分儿童范畴的时候,不仅不能置之不顾,相反,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尽管人的自然属性的发展水平不尽一致,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年龄上限(18岁)是被广泛接受了的。然而,又正如著名社会学家凯森(W. Kessen)所说:“孩子从根本上说永远是‘文化的产物’。”在确定儿童范畴时,就必须把立足点放在体现儿童本质的社会属性之上,同时还必须通过整个人生过程的考察,通过儿童阶段与成人阶段的比较,来逐步把握“儿童”这一概念的科学的内涵与外延。
四、儿童文学中“儿童”的特殊内涵
儿童文学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以儿童为读者的文学,因而,有什么样的儿童观,就有什么样的儿童文学。所谓儿童观,即人们对儿童的认识和评价的哲学概括和抽象总结。从儿童文学的视野来看儿童,除儿童的一般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外,还有其特殊内涵。这一特殊内涵即被中外儿童文学发展史证明了的,儿童不能被看做是缩小了的成人或不完全的成人,而应该被看做是具有与成人平等人格的独立的个人。正如《简明大英百科全书·儿童文学》所指出的:“儿童一旦被认为是独立的人,一种适合他的文学便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