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性中,归属于一个有意义的整体的感觉变得很难维持下去,而城市化则意味着大部分人口与自然的直接接触趋于减少。自然也越发从属于科学对其要素的分析所带来的影响。这种从属关系使得与其他理解世界的方法比起来,客观化方法变成了首位。随之而来的结果可能是我们会压抑自己的某个方面,比如对体验一个本质上富有意义的世界的需求,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5]后来把这种对自然中的意义的剔除称为世界的“祛魅”。然而,正如现代生态危机所揭示的那样,人类令自然服从于自身的能力可能是有限的。将自然仅仅视作是人类目的的对象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而谢林在18世纪末已经就此做出过关键性的评论。与此类似,一份发表于1796年的通常被称为“德国唯心主义最古老的制度纲领”的简短宣言[其作者是谢林、黑格尔或他们的朋友,诗人荷尔德林[6](FriedrichHolderlin, 1770—1843)中的一位],则强烈宣扬“理性的神话”。这使新的科学世界观与人们日常生活中采用的象征形式相协调。现代科学告诉我们的是,找到沟通和评估知识的方法,社会各阶层参与到审美和道德想象中,并由此在决定该做什么上达成共识,就像在传统社会中神话所发挥的作用那样。虽然这一愿景在后来被视作是不可能实现的,但人类的科技能力不断提高,却并未带来一个更加公正和人性化的世界,在这一事实中,引发这一愿景的矛盾仍然十分明显。
图2 谢林,1848年
德国哲学也试图解决秩序削弱所带来的矛盾,比如君权神授这一问题。在英法革命中都有国王被斩首[7],这集中体现了现代性特有的合法性本质的变化。现在,秩序可以由人类自由地建立,而无须再求助于一个更高的权威。但是人类的利益本来就各有不同,尤其是当资本主义兴起后,社会流动性增加,该如何使权威普遍合法化呢?法国大革命以理性为名实施恐怖统治,普遍原则最终走向非人性的方式,这暗示着个体和社会的调和还需要新的方法。这种调和所涉及的困难显而易见,黑格尔关于这一问题所著的《法哲学原理》(1820)便被解读为对国家权力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原始极权主义的辩护。但是,一切并不是那么简单:正如黑格尔所说,没有受到法律约束的社会秩序,个人也没有任何权利可言。权利取决于承认法律既适用于自己,也适用于他人。理解意思相反的术语之间互相依存的关系,比如国家的“公共意志”和个人的意志,正是德国唯心主义思想的核心,这种思想试图克服封建主义结束后在社会领域和哲学层面上产生的矛盾。
德国唯心主义的来源
德国唯心主义与贝克莱“存在即感知”的唯心主义不同。其来源中的一个问题是康德是否在不自知的情况下是一个贝克莱唯心主义者。康德拒绝唯心主义:即使我们只能通过感知事物的方式来认识事物,事物仍然存在于“自身”。但是,现象又是如何与物自身联系在一起的呢?1789年,雅科比[8](FriedrichHeinrichJacobi, 1743—1819)质疑了康德关于物自身导致现象的说法。对于康德而言,一个原因将一个现象和另一个必然随之出现的现象连接在一起。物自身不会显现,所以用康德自己的话来说,它们也不能导致现象。这就带来了一个选择,要么采用彻底的唯心主义,完全摆脱物自身,要么冒着风险回到康德批判过的那种“教条主义”的形而上学,抛弃先验唯心主义。德国唯心主义的核心任务正是协商这种选择中争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