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
向慕翊投去一道怜悯的目光,殷小姐温声说道:
“姜小哥节哀,凡事需向前看,京城来往女子无数,向来有一日定能碰上命定之人。”
“姜...”胖子张了张口,惊诧地瞥了眼慕翊,见他似有几分不自在,心里顿时有了数,顺着咧嘴打起了哈哈:“姜小哥是应该要节哀,不过听殷小姐的,不要再多想了。小老板快换好衣裳,我们准备准备出发吧。”
“好。”
殷小姐微微颔首,掌心撑住桌沿站起身,耳畔传来脚步声响,她抬眸望去,却在见到来人时,不由晃了下神。
姜皎一袭胭脂色衣裳,领口袖角绣有祥云纹样,长发绾成了颇为繁复的飞天鬓,有玉簪流苏做陪衬,另有一朵夹竹桃给含苞待放。
比起平日的散漫素气,她刻意一打扮,简直宛如换了个人一般。
“难得见姜姑娘穿如此艳色,果然是天姿国色,
殷小姐回过神,连声赞个不停,只是话音一转,她颇有些不解地问:
“只是既有了打扮之心,为何不稍稍涂些胭脂水粉呢?”
和精心出众的衣裳发髻比起来,姜皎不施粉黛,甚至连眉都不曾勾描过的面容,显然有些不伦不类。虽她模样生的姣好,不会被外物压制去,可既然难得收拾,为何不讲究个尽善尽美?
但姜皎正忙着举起手,试图把飞仙鬓拽的更高些,抽出空闲来,她才应付一句:
“看不到。”
“什么?”
殷小姐没懂她的意思,好在她知分寸,既然听不懂,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追问。
笑笑移开了话头,她建议道:
“我们现在赶过去的话,时辰应当正好。”
“好。”
嘴里答应着,姜皎却仍踮着脚,拽着发髻的顶端,一副努力试图把自己拎起来的架势。
楚赢无奈地勾起春,虚按住她的手腕,道:
“可以了。”
姜皎眨了两下眼,慢慢放下手,任由楚赢帮忙理好略有些凌乱的发丝,而后面无表情地道:
“走吧。”
摸了两下毛团的脑袋,她和殷小姐并肩离开逐月楼,沿途见了无数凑热闹的百姓,距城门尚有一段距离,就已有了人挤人的架势。
幸而殷小姐提前定好了酒楼,他们一行人上了二楼,小二立刻端上了酒菜,还不忘给姜弃,单独送了点甜口的点心。
可算不用聚在人堆里闻臭汗味,殷小姐松了口气,帕子拭过额角,递给了后方的侍卫,她喝下一口上好的雨前龙井,笑着道:
“我活了这辈子,都不曾见过这些人,不愧是京城,当真处处了不得。”
姜皎提起茶杯,向她遥遥一敬。
“多谢殷小姐。”
“万万不要同我客气,我是把姜姑娘当成手帕交的,再者说了,关于橘红栀子茶的方子,我是欠了姑娘人情的。”
殷小姐拿起一块枣花酥,放进姜弃的碟子,而后又招呼店小二,吩咐其准备小孩子喜欢的甜奶酥酪之类。
忙完了这些,她环顾一周,忽察觉到了不对。
“姜姑娘,楚公子呢?”
“店里不能没留人,让他先回去了。”
“可惜了,这么热闹的事,他们竟见不到。”殷小姐幽幽叹息一声,不知是可惜未能同赵逢云一起,亦或是心有憋闷,她感慨道:“说来,赵小公子虽常常自谦,但在我看来,他不仅才华横溢,谈吐见识皆远超寻常男子,是个了不得的大忙人呢。”
胖子刚喝下一口茶,听了殷小姐的话,险些没一口喷到慕翊脸上。
自谦?才华横溢?
这说的是那个好吃懒做的赵逢云吗?
大抵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若不然殷小姐眼睛,得是出了不小的毛病,胖子清了清嗓子,本着定要勒索赵逢云一顿好酒的心思,帮忙找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