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当小辛告诉我大辛已经离去、再一次对我不辞而别的时候,我对自己说:离开他,越远越好。于是,我们一刻不停地离开鹿野苑,离开瓦拉纳西,飞来了克朱拉霍。
然而,从飞机起飞的那一瞬间起我便后悔了。从那一瞬间起,我每一分钟都离他更远,无论是时间还是空间。这真是让我难受。我爱上了一个比丘僧,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这事实每一分钟都在煎灼着我。我知道我将再也见不到他,于是只能在心理上停住他的记忆,希望可以离他近一些,离他有关的人和事更近一些。
真要感谢小辛在这个时候到来。如果不是他,我不知道自己会多么孤单。
久违了的丰盛晚餐,但是因为中午呕吐过,胃口对食物产生抗拒,越浓的调味就越刺激。这时候最需要的只是一碗温热清淡的老火白粥,然而印度好像没有粥的概念,只有各式各样的咖哩和或软或硬的饼。
小辛见我只吃了几粒豌豆,一再问是不是饭菜不可口,我笑着说怎么会,这样的挑剔是要遭天谴的。为了让他放心,我努力多喝了一碗汤,并且违心地赞不绝口。
回到房间,听到窗外传来音乐声,望下去才知道,有人包了后花园举行婚礼。我扶着窗沿问他:“《爱经》上说:新婚夫妻三日不可同床,现在还有这种礼仪吗?”
“真的吗?”他瞪大了黑葡萄一样的美丽眼睛,“多么奇怪的规矩。《爱经》上还说什么了?”
一个正宗的印度教徒竟然向我这个中国人打听祖宗遗法,这可真是讽刺。
我简单地告诉他说,《爱经》全书包括了《总论》、《性行为》、《男人》、《妻子》、《别人的妻子》等七篇35章,其宗旨就是怎么将一个丑小鸭**成淑女,再将一个淑女教育成**。
“多么奇怪的书。”小辛再次说,接着若有所思,“也许我也应该看一看。”
我笑了,换了衣裳同他一起下去凑热闹,用中国话说,就是“讨杯喜酒喝”。
穿越巨大的鲜花穹顶,来到绿草如茵的酒店后花园,看到偌大园林分为左右两部分,左边是主会场,前端花台高筑,是婚礼举行之所;台下整齐地排列着椅子,是嘉宾席吧?右边也有一个圆形舞台,则是供宾客随兴起舞的,音乐放得很响,应该是印度流行歌曲,很多人在随声附和;场中间散落着许多圆桌椅,靠边处是自助餐台。
婚礼主角显然是贵族,雇得起佩枪警察做侍卫,驱逐异国的摄影摄相者或是他们看不顺眼的人。但是执法标准很不分明,因为我也明目张胆地拿着个傻瓜机对准喜台狂拍,非但没有受到驱逐,反而被邀请到礼台上与新郎新娘合影。
新郎缠着红色包头,穿红色喜服,新娘是大红织金纱丽,颈上、腕上、手上戴满了金银首饰,两个人身上套着一式一样的巨大花环,并肩坐在鲜花装饰的描金椅子上,从远处看就像是立在蛋糕上做装饰的绢花偶人儿。两个人都很少说话,似乎他们惟一的工作就是微笑。但也并不显得特别高兴,就只是乖巧,很顺从的样子。我听说印度的结婚程序非常繁杂,婚礼也很冗长,大概是他们都疲累了吧。
真正欢乐的是来宾,有坐在观礼席上交头接耳的,有拿着高脚杯在草地上散步的,有成群结队到圆台上跳舞的,也有安安静静坐在餐桌旁边吃喝边聊天的,都盛装重裹,满面笑容——很有十八世纪英式下午茶舞会的风格,应该是英殖民时期的遗风?
有个大眼睛的印度少女不知为什么,每次经过我身边时都报以友善的微笑,并摆手说“hellow”。她的笑容这样美丽温暖,使我忍不住要与她亲近,于是走过去请她教我跳舞。开始她谦逊地说不会,又推荐她的姐姐教我,但经不住我再三央求,也就带我一同来到舞台上,随歌起舞了。我跟着她的步伐举手投足,跳得十分尽兴,还和她的小姐妹们组成圈子跳集体舞。接着有印度帅哥上来邀舞,我欣然接受,与他共舞了一阵子,仍旧回到女孩中去。女孩同我说,我的样子很像她小时候的一位邻家姐姐,可惜那姐姐嫁去了外邦,再也没有见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