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一分钟以前,他还对我说“你要我怎么做,我便怎么做”;然而我刚一提到小金,他已经在要求我该怎么做了——他之前的大方,不过是因为赌定我不可能要他做任何事,我对于他,从来都只有付出没有要求。即便是现在,我也仍然没有打算要求他。
我看着这个惊惶的男人,想着我们自相识以来的种种,在付出了情感、身体、尊严乃至灵魂之后,他与我,仍然是漠不相关的两个个体——我的城池,向他完全敞开;他的堡垒,却对我固若金汤,甚至我只是轻轻地敲了一下门吧,都会引起他的恼怒与介意。为什么呢?
我的过错,不过是我爱他比他爱我深——或者,是我给他的是爱情,他对我的,却只是欲望。
真相无非如此。
死亡的真相是魂飞魄散,爱情的真相是烟消云散。
“玉米,你害怕什么呢?”我注视着他,想在他的眼睛里寻到一点儿真心。然而他铁青着脸,一言不发。有时候一言不发比唇枪舌箭伤人更深,也背叛得更彻底。
我叹息,绕过他的身侧,取出钥匙开门。
他闪在一旁,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默默地看我打起卷帘门,跟进店里来坐下。
我坐到自己的椅子上,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在这个险象环生的都市里,我有自己的位置,自己的事业,并不指望从面前这个男人手里得到什么。即使他腰缠万贯也好,即使他穿着阿曼尼上街也好,如果我不在乎他,他对于我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我自己要把他看得比自己更重,从而将自己逼进死巷,无可容身——当我决定从他们夫妻间撤足,我的空间反而会大起来。
这么简单的道理,我竟然要到现在才明白。就像柏如桐不值得香如为他付出一样,玉米,同样配不上我的爱情。
“红颜,我配不上你。”在长久的沉默之后,玉米终于开口了,不料一开口就直奔主题。
我反而意外,有些吃惊于他这样的坦白。难道,他可以听到我心里的话?
然而玉米说:“我想我是太老了,老得前怕狼后怕虎,已经没有年轻人的勇气——红颜,你是这么的年轻,娇艳得像一株令箭荷花,有种遗世独立的优美。我很想自己可以为你做点什么,但是我老了,已经没有那样的机会,早在认识你之前,我已经……”
“你已经说过很多次这样的话了。”我忍不住打断他。无论他说得多么动听,都已经不再新鲜。谎言重复一千次可以变成真理,但是理由重复得次数再多,也无法变成现实。
“玉米,你放心,只要你自己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是不会做出任何伤害你的事的。”
他看着我,眼神错综复杂。
但是我已经不想再读懂他,我只要懂得我自己就很好了。我决定说得更清楚些:“玉米,我们结束了。”
这一次,他没有再问我为什么,没有再向我拿理由。他微微欠身,然后站起来,转身离去。
他高大的身影在秋风里渐行渐远,我知道我将再也不会“遇”见他,我们会彼此躲避,用最短的时间遗忘,就仿佛死过一回那样。
忽然之间,纠缠了我那么久的心结迎刃而断,随风而散了。也许这一切不能怨他,是我自己选错了爱的对象。爱情不是没有,也不是遇到却得不到,而是得不到的爱情,原本就不是真的爱情。
自始至终,是我爱上了爱情本身,爱上了爱情的疼痛,爱上一道美丽的伤痕——自打认识他那一天起,我已经知道他是不属于自己的,没可能的,还没等真正爱上,就已经被那种绝望感打败了,被悲剧的精神打败了,于是一跟头栽进苦恋中无以自拔,所有的时间与气力都用来想方设法、殚精竭虑,从小金怀里去抢,去夺,那一分分、一秒秒,那一点点,一丝丝,再也没有精力和空闲去想这男人究竟是不是值得自己去爱。
——爱上已婚的他的真正原因只是因为他已婚。因就是果,果就是因,二者其实不可分。
不是爱情无可选择,而根本就是一开始我便选择错误。
玉米的身影终于消失在街头拐角——生命的每一个转弯,都是一个故事的开始或者结束。我生命中的这一个转弯,到这里已经成了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