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孝夫妻两个在贾府做了大半辈子,算得上有钱有势,却毕竟是奴才;其女小红是家生子儿,生下来就注定要做奴才;但是林之孝会愿意小红也做一辈子奴才,将来再为贾府生下第三代小奴才来吗?
从林之孝劝贾琏的话看来,他不但眼光敏锐,而且处事小心,颇懂得未雨绸缪的道理,绝不是个贪图眼前利益的人。他让贾琏劝贾赦、贾政少与贾雨村亲近,免得沾染是非;又让贾琏向老爷太大建议,裁减人手,节省开支。这些都不是普通愚人奴才可以有的心胸见地,其心思甚至比贾赦、贾政更加细密呢。
这样的一对夫妻,生下一个既聪明伶俐又有些姿色的女儿小红来,如果他们存心让小红攀高枝儿,自然会想方设法在主子面前进言,给小红安排个最轻省体面的活计。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而是把她放在空空的大观园里扫地看院子,分明是不希望她显山露水。
书中第二十四回末说:“这红玉年方十六岁,因分人在大观园的时节,把他便分在怡红院中,倒也清幽雅静。不想后来命人进来居住,偏生这一所儿又被宝玉占了。”
——可见小红遇见宝玉,实非林之孝夫妻的本意。他们最初将女儿安排在怡红院,本来目的是为了“清幽雅静”,只是偏偏宝玉选了怡红院,遂有后文。
另外,二十六回凤姐认干女儿之际曾抱怨:“亏我还和他妈说:‘赖大家的如今事多,也不知这府里谁是谁,你替我好好的挑两个丫头我使,他一般的答应。他饶不挑,倒把他这女孩子送了别处去。难道跟我必定不好?”
——可见林之孝家的若想提拔女儿,有的是机会,却偏偏把女儿放在怡红院粗使,显然是存心藏珠。
再有第七十回开篇说“林之孝开了一个人名单子,共有八个二十八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房的,等里面有该放的丫头们好求指配。”
——可见人丁婚配发放是归林之孝管的。那么他们对自己亲生女儿的终身又做何考虑呢?既然不希望她攀附富贵,自然也不会情愿配个奴才小子完事,那么只能是第三种选择:希望凭借自己两夫妻的脸面苦劳,求主子开恩把小红放出来,自行选个清白人家成婚。
以林之孝夫妻的财势,不愁不能给女儿备份好嫁妆,即便招婿入赘也是没问题的。这就是他们把小红藏在园中,不让她有任何出头露面的机会的缘故了。
书中有一段红玉小传,说“原来这小红本姓林,小名红玉,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宝玉,便都把这个字隐起来,便都叫他小红。”
红楼梦里提及名讳处甚多,比如黛玉就从不肯提一个“敏”字,每每说及,必念成“密”;写的时候又总是少一划两划。这样看来,红玉改为小红似乎合理,无甚疑点。
然而怡红院里另一个小丫环春燕儿,倒不怕重了元迎探惜四春的“春”字?元春还是皇妃呢,荣国府倒不忌讳?
袭人原名珍珠,既重了贾珍的珍,又重了贾珠的珠,也不忌讳,还是老祖宗身边的人呢。二爷的玉不可以重,大爷的珠就可以?袭人是后来与了宝玉才改名儿的,可并不是老大爷了人计较她妨死了贾珠。
所以红玉因冲了黛玉、宝玉便改作小红,着实值得商榷,这究竟是作者瞒弄读者,不使含意过分明显刺眼呢?还是改名的举动并非出自主子,而是林之孝夫妻的主意?就为了不使她过于瞩目。
无奈红玉仗着自己“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到底被凤姐挑了去,正所谓秀外慧中,不能自藏,注定还是出人头地了。
这多半打破了林之孝夫妻的计划,第七十二回向贾琏建议裁减丫头,很可能是投石问路之举。然而贾琏回答说贾政刚回家,不便提这些事,林之孝家的也只好不提下文了。但因议起来旺小子与彩霞的亲事来,却又劝贾琏说:“依我说,二爷竟别管这件事。旺儿的那小儿子虽然年轻,在外头吃酒赌钱,无所不至。虽说都是奴才们,到底是一辈子的事。彩霞那孩子这几年我虽没见,听得越发出挑的好了,何苦来白糟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