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鹡鸰珠”是惟一一件明写的北静王赠与宝玉之物,至于暗出之物,除“茜香罗”外,还有一套雨具。
事见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 风雨夕闷制风雨词》,说风雨之夜,黛玉闷闷填词,宝玉突然披蓑来访:
(宝玉)脱了蓑衣,里面只穿半旧红绫短袄,系着绿汗巾子,膝下露出油绿绸撒花裤子,底下是掐金满绣的绵纱袜子,靸着蝴蝶落花鞋。黛玉问道:“上头怕雨,底下这鞋袜子是不怕雨的?也倒干净。”宝玉笑道:“我这一套是全的。有一双棠木屐,才穿了来,脱在廊檐上了。”黛玉又看那蓑衣斗笠不是寻常市卖的,十分细致轻巧,因说道:“是什么草编的?怪道穿上不象那刺猬似的。”宝玉道:“这三样都是北静王送的。他闲了下雨时在家里也是这样。你喜欢这个,我也弄一套来送你。别的都罢了,惟有这斗笠有趣,竟是活的。上头的这顶儿是活的,冬天下雪,带上帽子,就把竹信子抽了,去下顶子来,只剩了这圈子。下雪时男女都戴得,我送你一顶,冬天下雪戴。”黛玉笑道:“我不要他。戴上那个,成个画儿上画的和戏上扮的渔婆了。”及说了出来,方想起话未忖夺,与方才说宝玉的话相连,后悔不及,羞的脸飞红,便伏在桌上嗽个不住。
又是一句“我不要他”!
细论起来,这已经是宝玉转手的第三件北静王的礼物:第一次是香串,宝玉赠送黛玉而被黛玉掷回不要的,还说是“什么臭男人带过的,我不要他!”第二次是北王给了蒋玉菡,蒋玉菡给了宝玉,宝玉又给了袭人的大红汗巾子,后来直接促成了袭人与蒋玉菡的婚事;第三件就是这套雨衣了,宝玉又想转赠黛玉,而黛玉是再次间接拒绝了北静王的礼物。
此前宝玉葬花是用衣襟兜着花瓣直接撒进水里,黛玉却说水里不干净,“撂在水里不好。你看这里的水干净,只一流出去,有人家的地方脏的臭的混倒,仍旧把花遭塌了。”——而北静王,正是姓“水”,这里面,是否暗示着什么呢?
种种痕迹,显示了黛玉、宝玉、北静王之间,隐藏着某种似有还无的可能性关系,这些伏线会在遗失的后文里突显出来吗?
而黛玉在拒绝了宝玉的蓑衣之后,却反过来送了宝玉一样东西,玻璃绣球灯——真真让人叹息,正所谓“彩云易散玻璃脆”啊。
琪官与袭人的红绿牵巾
在太虚幻境薄命司的册子里,袭人的判词是这样写的: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叹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优伶”指琪官,“公子”指宝玉,袭人最后嫁给了蒋玉菡,这种说法是没有什么争议的。在红楼诸人物的终局探佚里,这是难得可以达成共识的一项,实在是书中多次照应,暗示得太明显了。
不过,人们却多半忽略了蒋玉菡在筵席上行的那首“女儿令”:
“女儿悲,丈夫一去不回归。
女儿愁,无钱去打桂花油。
女儿喜,灯花并头结双蕊。
女儿乐,夫唱妇随真和合。”
这四句,乍看上去只是随意写出女儿四事,但若是落实到袭人身上,则句句有所指,且可以轻松推算出后文的大概来:
首先是袭人之悲,在于“丈夫一去不回归”——这第一个丈夫,只能是宝玉;袭人之愁,在于“无钱去打桂花油”。可以想象,宝玉因故滞留在外不归,或许就是狱神庙一段吧,而袭人在这段时间里,穷窘拮据,生计堪忧。
为什么会这样呢?只能是贾府败了,宝玉或者生死未卜,或者已经获罪,不可能再娶袭人为妾。袭人沦落潦倒,被迫另谋生路。
所以接下来是“灯花并头结双蕊”,袭人嫁给了蒋玉菡,并且日子过得还不错,“夫唱妇随真和合”。
在这里,“夫唱”二字语带双关,既指的是通常意义上的夫妻和睦,亦特指丈夫是个“唱戏的”。
作者且惟恐看官不解,蒋玉菡唱毕之后,又特地拈起一朵木樨来,念道:“花气袭人知昼暖”。明明白白地说出了袭人的名字,也等于告诉了大家他刚才所唱的正是“袭人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