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人原是个好善的,先听彼等之语不肯听其自由者,因思芳官等不过皆系小儿女,一时不遂心,故有此意,但恐将来熬不得清净,反致获罪。今听这两个拐子的话大近情理;且近日家中多故,又有邢夫人遣人来知会,明日接迎春家去住两日,以备人家相看;且又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等事,心绪正烦,那里着意在这些小事上。既听此言,便笑答道:“你两个既这等说,你们就带了作徒弟去如何?”
两个姑子听了,念一声佛道:“善哉!善哉!若如此,可是你老人家阴德不小。”说毕,便稽首拜谢。王夫人道:“既这样,你们问他们去。若果真心,即上来当着我拜了师父去罢。”这三个女人听了出去,果然将他三人带来。王夫人问之再三,他三人已是立定主意,遂与两个姑子叩了头,又拜辞了王夫人。王夫人见他们意皆决断,知不可强了,反倒伤心可怜,忙命人取了些东西来赍赏了他们,又送了两个姑子些礼物。从此芳官跟了水月庵的智通,蕊官藕官二人跟了地藏庵的圆心,各自出家去了。
这里一步步写得相当清楚:首先芳官等想出家,并不是可以抬脚就走的,须得征求干娘同意,干娘也不敢做主,便又来求王夫人,征得同意后,才能在王夫人授命下给两个姑子叩了头,王夫人且又取东西来赏她们,又送姑子许多礼物。
我的朋友佛学专家陈琛曾经写过一本《和尚——出家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整整一章讨论出家的程序,这里,只引用一小部分:
“首先,出家人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比如为人子女的,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职的要辞去官职;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已结婚的,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信奉过其他宗教,要坚决破除,断绝一切来往等。总之,在出家前要摆脱尘世生活的一切拖累,所谓的‘跳出红尘’……要受戒的人还得向寺庙交纳一定的戒金,以充戒堂的灯烛香花、戒牒、戒录等费用……”
——可见,俗家人并不是想出家就能出家的,要经过相当缜密烦琐的手续。“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芳官等并无人身自由,所以“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而王夫人的赠礼,则是替她们三人交纳戒金。
《水浒传》里鲁智深杀了人,并不是放下屠刀就可以立地成佛的,而是通过走后门,洗底换血,蒙混过关,遂有了宝玉为之赞叹不已的那段《山门》唱腔。
这让我们想到另一个问题,就是惜春出家时,贾府还有能力替她交戒金吗?她出家后竟要乞食为生,可见混得比芳官等被姑子“拐了去做活使唤”更加不如,这也足可再次佐证她的出家是在事败之后。
那么,她是怎么出家的呢?
出家既然有那么多的限制与程序,惜春作为犯官之女,遁入空门只怕没那么容易。不但没人替她交得起戒金,而且全家入狱,只怕她也没了自由身,不是想出家就可以出家的。
或者说,贾府虽然被抄,但后来还是有翻身的机会的,历史上的曹家就是有过一小段中兴时期,且发还了部分财产,这样,贾府就有可能为惜春交纳戒金,并有资格准许她正式出家了。
又或者说,贾府虽败,然“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曾经有过那么多家庙,认识那么多高僧名尼,这里有一两个念旧情的,帮助惜春出家原是轻而易举的事。
但如果是那样,惜春的身份就该跟她小时候的玩伴智能儿一样,还是可以活得挺从容的,至糟糕也不过像芳官、藕官、蕊官的境遇,给师父做活使唤,何至于“缁衣乞食”呢?
陈琛《和尚》一书中关于“乞食”有一段术语解释:
“佛教对僧人吃的饭分为三种,一是‘受请食’,即僧人受施主邀请,到施主家就食;二称‘众僧食’,即僧人在僧众中共同进食;三称‘常乞食’,即穿戴僧服,带着乞食的钵盂,到村落挨门挨户乞讨食物。在印度,在佛教创始初特别推崇乞食……但是,在中国,僧人只有在外出游方时才‘化斋’(相当于乞食),而寺庙一般都自己有专门的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