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为江宁织造,不但养过家班,还写过剧本。洪昇到江宁时,曹寅曾在家中大摆宴席,遍请南北名流,连续三天,全本演出洪昇名剧《长生殿》。可见曹雪芹的家学渊源,这也帮助我们清楚理解了《红楼梦》中为什么会有那么详细的十二官的故事。
在元妃省亲、赏赐龄官一段文章后,庚辰本有双行夹批:
“按近之俗语云:‘宁养千军,不养一戏。’盖甚言优伶之不可养之意也。大抵一班之中此一人技业稍出众,此一人则拿腔作势、辖众恃能种种可恶,使主人逐之不舍责之不可,虽欲不怜而实不能不怜,虽欲不爱而实不能不爱。余历梨园弟子广矣,个个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阅《石头记》至‘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二语,便见其恃能压众、乔酸娇妒,淋漓满纸矣。复至‘情悟梨香院’一回更将和盘托出,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使言《石头记》之为书,情之至极、言之至恰,然非领略过乃事、迷蹈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
从这段话中,尽可看出彼时贵族“养家班”风气之盛。
而脂砚斋说“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一句,令很多红学家以为脂砚斋亦同曹雪芹一样,只在三十年前经历过好时光,后来家败,便再也无缘亲近梨园风月了。
其实不然,真实原因应该是雍正二年,即1724年,朝廷下令“禁外官蓄养优伶”,从此废除养家班制。既然“家班”没了,脂砚先生又往哪里去见识呢?故曰“三十年前”,也就是雍正二之年以前经历的事,这与曹雪芹《石头记》中记述的时间也刚好吻合。
同时,这段话也足以侧面证明:脂砚斋不可能是女人。因为一位闺秀是不会大肆讨论戏子可不可养的问题的,更谈不上对她们怜或不怜,爱或不爱。而且这脂砚斋三十年前已经目睹亲身梨园优伶,此时至少也有四五十岁了。而曹雪芹死时也还不过四十岁,所以脂砚为雪芹表妹即史湘云说更不能成立。
至于“余历梨园弟子广矣”,又“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论及此”,更足证明脂砚斋是一个经惯花丛的纨绔子弟,贾珍、贾蔷、柳湘莲之类,又或是清客门人,单聘仁、詹光一类,但绝不可能是女子,更不会是什么曹雪芹的红颜知己。
这就是像一帮子经常出入于歌厅酒廊的老板们在谈论各家夜总会的舞小姐,参与讨论的人不是老板,就是老板的随从,或者有求于老板故而请客的厂家代表。但一定不可能是有身份的名媛贵妇。
书中林黛玉因为有人将她的容貌与戏子作比,便勃然变色,当作奇耻大辱;那么生活中的曹氏红颜,可能会津津乐道地跟一帮男人大谈养伶之乐吗?
(二)
家班的女伶,在身份上很特殊,一方面她们的社会地位比奴婢还低,所以赵姨娘说:“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里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的!”芳官立刻大哭起来,委屈地辩解:“我便学戏,也没往外头去唱。我一个女孩儿家,知道什么是粉头面头的!”
但是另一面,因为小女伶们学过戏登过台,毕竟比一般女孩子见过些世面享过些风光,所以又会有种心理优势,自视颇高。比如书中的龄官,性子比小姐还傲,就是典型表现。
龄官的第一次出色亮相是在元妃省亲之际,因其演得好,元妃额外赏赐,并特意加点两出戏。贾蔷命她做《游园》、《惊梦》,龄官以为不是本角之戏,执意不做,坚持要唱《相约》、《相骂》。连贾蔷也扭她不过,只好由她。
庚辰本在这段描写后有双行夹批:“《钗钏记》中,总隐后文不尽风月等文。”
那么《钗钏记》说的是一个什么故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