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宛低下头,自己也觉得抱歉:“我有点不舒服,想回家……要不,我自己回去,你在这里看完吧。”
“不,我送你回去。”张之也果然是个君子,一句都不多话,立刻站起来陪小宛走出去。
一步踏出影院,重新站在阳光下,小宛立刻呼吸顺畅起来,刚才的头晕发寒等等症状也都消失无踪。她抱歉地看着张之也:“真对不起,连累你没看成。”
“是我出出进进地打电话坏了你看电影的兴致,应该我说抱歉才对。如果你现在好点了,让我请你吃晚饭算补偿吧。”张之也笑着,立即抓住机会再进一步。
小宛不好意思:“那也应该我请你。”
“那么,我要吃全聚德烤鸭。”
年轻人的友谊总是建立得很快,只是一顿饭工夫,小宛和张之也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哦不,无话不谈的只是张之也,水小宛,却是有所保留的——死玫瑰的记忆是她心底永远的伤,轻易不愿揭开。而且电影院惊魂也无从说起,说了,也令人难以置信,她不想交浅言深,被人疑为发神经。
张之也讲起自己的初恋女友薇,一个标准的现代都市女郎:穿衣服要穿克里斯汀娜,喝咖啡要喝蓝山或猫屎,抽烟要抽520,口红要用酒红色的CD,连名字都改成洋名叫薇薇恩。
“最受不了的,是她特别喜欢泡吧!”张之也一边比划一边说:“几乎所有的夜晚都贡献给了三里屯,而且只泡南街,因为她说南街的品味比北街高。可是说她有个性吧,又不肯独沽一味地钟情哪家酒吧,每次都要换一家,一心喝遍南街的架势,而且还有理论,说是‘有比较才有结论’。其实,我猜她泡吧根本不是因为喜欢,而是为了增加谈资,向同伴炫耀。”
小宛点头:“这就叫小资吧?”
张之也捶胸顿足地叹气:“就是‘小资’这个词儿害惨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虚荣女子!要么富要么穷,都还好办,最怕就是这种明明穷却偏要装阔弄得两头不着调儿的半吊子资本主义,活活把人给急死。所以,后来我再也不肯陪薇薇恩泡吧,怕她交男朋友也像逛酒吧,‘有比较才有结论’,保不定什么时候我也沦为她的谈资之一。”
小宛笑起来:“别夸张了你!”
“这叫夸张?告诉你吧,薇薇恩喜欢泡吧的真正缘故,其实我也早猜出来了,就因为南街的老外特别多。”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钓凯子’的意思呗。三里屯靠近使馆区,薇薇恩是想在这里遇到一位温莎伯爵呢——可惜温莎没等到,却遇到一茬又一茬的美国醉汉。他们比她还穷。”
小宛又一次大笑。
张之也受了笑声的鼓励,更加夸张地感叹:“不过这倒也有个好处,就是培养了薇薇恩的爱国自尊心与民族自豪感,不至于像胡同里没见世面的小丫头一样见着个老外就往上扑。她呀,是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型的,从来不会轻易对老外假以颜色。而且可以一眼分辨出他们的贫富。”
“这么厉害?”
“那是。就凭这一点,无论怎么说都比她那些一听洋文就犯晕的女伴强,有时候连洋人都不是,就是河南梆子咬着舌头说普通话装 ABC,她们居然也上道。”
小宛笑得腰都直不起来,搡张之也一把:“哪有这么糟蹋自己女朋友的?”
“我可不是背后说坏话,当面我也这么寒碜她,她才不生气,还以为我夸她呢。”张之也不在乎地笑,“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就是一对儿,后来越大发现性格越不合,就友好分手了,不过到现在也还是朋友。”
“她真潇洒。”
“那是。要说薇薇恩,还真是比一般女孩多姿多彩,可惜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型。”
“你喜欢哪种型的?”小宛话一出口,已经后悔了,脸一层层地红上来,恨不得把问句收回。
果然,张之也很勇敢地盯着她,眼也不眨地表白:“是你这种,又古典,又现代,又活泼,又文静,又大方,又羞涩,又……”
“好了好了,别说了,把我说得像怪物,四不像。”小宛强笑打断,故作不在意,可是脸上热热地渗出红来,红得要涨破面皮了,扭过头死不肯转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