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我们这就去买篮球。我老是用听的,还从没看过你打篮球呢。”无颜雀跃,一切的遗憾都将重新填补,所有的往事都会梦境成真。虽然她只有25天,但是她不会介意大限来临时的烟消云散的,因为,她这25天,过得如此充实美妙。
令正为无颜的热情所感染,兴致勃勃地说:“我自己去买篮球就好,你不是想回宿舍看看吗?女生宿舍我上不去,不如兵分两路,我去买篮球,你自己上楼转转,等一下我们在篮球架会面。”
无颜说:“便是这样。”走进楼去,却又在梯口站住,回过身来向他摆摆手,才再次转身上楼。
大学校园里女生宿舍的管理向来是出了名的严格,用学生们的话来形容,那就是“一只蚊子飞过也要验明正身,是母的才可以放进去,是公的则格杀勿论”——至于公蚊子其实不咬人,母蚊子才是吸血高手,则不在校工的管理范畴内了。
令正目送无颜走进楼去,忽觉此情此景极是熟悉,以前他和瑞秋约会,便常常在这里等她下楼,又或者是约会完了送她回宿舍,也总是在这里分手。如今旧地重游,物是人非,不禁十分感慨。
这便是昔日的校园,这便是他与无颜、瑞秋共同生活过的地方,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曾经留下过他们的足迹,都有着无数相关的回忆。
四年,20到23岁,几乎是人生岁月中最青春、最美好的时光,就在这象牙塔中虚度了。
是虚度,对吗?无颜一场暗恋,走过了和她的视野一样灰黯无颜色的青春年华;而他和瑞秋,也在岁月的长河里证明了,那曾经以为圆满的爱恋原来只是误会。那么,记忆的价值又何在呢?
他在这一刻这一地感到茫然。如果当初他爱上瑞秋是错,那么谁又能预知今天对无颜的爱是正确的?如果人们可以直接看到结果才懂得取舍,那么追求或选择又有什么意义?
他爱错了瑞秋,但是,这是在他知道无颜对自己深沉强烈的爱情、是发现自己也爱上了无颜之后才得出的结论。倘若一开始就没有瑞秋,一开始他爱的就是无颜,那么中间的种种曲折震撼、牺牲与得到也就都不存在了,那样,又怎么知道自己选择无颜才是对?
爱与不爱,是在得到与付出之后得到的结论,是在放弃与选择之间做出的决定,然而,不到最后,谁都不能知道这结论是否真理,这选择是否正确。而爱与不爱,终究,又有什么所谓呢?
他是真的爱过瑞秋的。站在这校园里,这操场上,这林荫下,他知道,他是爱过瑞秋的,他和瑞秋的故事,曾经真实地发生,那些记忆与情节,历历在目,焕然如新,不容他否认。他甚至还清楚地记得瑞秋站在女生宿舍楼下向他摆手说再见的笑容呢。
怎能尽忘那些甜蜜的往事呢?他的初吻,他的初恋,他的**,统统属于瑞秋。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几乎是为了瑞秋而活着,以瑞秋的快乐为快乐,以瑞秋的目标为目标。他怎能忘记瑞秋?
最初,他是因为无颜的盲目而选择瑞秋的善良;如今,他也同样是因为无颜的痴情而放弃了瑞秋的精明。也许,瑞秋才是最无辜的牺牲品,不是无颜成全了他与瑞秋,相反,倒是瑞秋成全了他与无颜。
而在瑞秋与无颜之间,他,是惟一的罪人。
因为不论他选择哪一个,都注定会辜负另一个;而他选择了又放弃,后悔了再重新选择,出而反而,拿得起,放不下,他,误了他们三个人。
令正深深忏悔,无限迷茫。也许他并不是第一个同时爱过两个女人的男人,但是,他却真地为自己飘忽不定的心意而痛苦了。他第一次想,也许爱情,从来都没有对与错,只要不是从一而终,便注定要伤及无辜,后悔莫及。
他忽然很想,很想问无颜一个问题:你,后悔爱过我吗?
无颜一路上楼,来到自己旧时的宿舍,门是上锁的,她取出旧时的钥匙试了试,居然应手而开。原来两年过去,宿舍仍未换锁。
这使她觉得格外亲切,真切地意识到这的确是她的宿舍,她曾经是这里的主人,不仅以前,现在也还是。有什么比拥有一间屋子的钥匙更能证明对这屋子的所属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