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袭人比作“扮猪吃老虎”的话,那么晴雯,就无疑是“枪打出头鸟”了。所以,她补的衫子,才叫做“孔雀裘”吧。
海棠和桃花
在《金陵十二钗》正册中,黛玉和宝钗并列榜首,不分轩轾。然而在又副册里,她们到底分了胜负——按照“晴为黛影,袭为钗副”的说法,晴雯得冠,袭人居次,也就意味着黛玉终比宝钗略胜一筹了。
其实,早在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一节中,贾政率宝玉等人第一次游历大观园,初进怡红院时,晴雯与袭人的身份境地,以及同宝玉的因果情缘,便已分了高下,露了端倪。且看这段描写——
忽又见前面又露出一所院落来,贾政笑道:“到此可要进去歇息歇息了。”说着,一径引人绕着碧桃花,穿过一层竹篱花障编就的月洞门,俄见粉墙环护,绿柳周垂。贾政与众人进去,一入门,两边都是游廊相接。院中点衬几块山石,一边种着数本芭蕉;那一边乃是一株西府海棠,其势若伞,绿垂碧缕,葩吐丹砂。众人赞道:“好花,好花!从来也见过许多海棠,那里有这样妙的。”贾政道:“这叫作‘女儿棠’,乃是外国之种。俗传系出‘女儿国’中,云彼国此种最盛,亦荒唐不经之说罢了。”众人笑道:“然虽不经,如何此名传久了?”宝玉道:“大约骚人咏士,以花之色红晕若施脂,轻弱似扶病,大近乎闺阁风度,所以以‘女儿’命名。想因被世间俗恶听了,他便以野史纂入为证,以俗传俗,以讹传讹,都认真了。”众人都摇身赞妙。
这是怡红院的第一次露相。文中浓墨重彩地介绍了“西府海棠”,却只轻描淡写地提了一笔“碧桃花”。
“红晕若施脂,轻弱似扶病”的十字定评,人人见了都会以为是写黛玉,然而同时也是在写晴雯——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中,晴雯可不正是抱病含恨而死?
此一回中,宝玉曾说:“这阶下好好的一株海棠花,竟无故死了半边,我就知有异事,果然应在他身上。”点明海棠便是晴雯。
然而小丫头信口雌黄,却说晴雯死后做了芙蓉花神。而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黛玉占花名时抽中的正是芙蓉花。这是层层涂染,再次强调晴雯便是黛玉的一个投影、替身儿。
所以这回里,并没有写道晴雯抽了什么花,倒是袭人,紧跟在黛玉之后,抽了一枝桃花,诗云:“桃红又是一年春。”暗含改嫁之意。
又因为签子上写着:“杏花陪一盏,坐中同庚者陪一盏,同辰者陪一盏,同姓者陪一盏。”芳官便自报家门说:“我也姓花,我也陪他一钟。”这是我们第一次知道芳官原来姓花。这一回中同样也没有写芳官抽了什么签,但却承宝钗之命唱了一支《赏花时》:
“翠凤毛翎扎帚叉,闲踏天门扫落花。
您看那风起玉尘沙。猛可的那一层云下,抵多少门外即天涯。
您再休要剑斩黄龙一线儿差,再休向东老贫穷卖酒家。
您与俺眼向云霞。洞宾呵,您得了人可便早些儿回话:
若迟呵,错教人留恨碧桃花。”
——又一次点出碧桃花。
然而可怜的碧桃花,却不是怡红院的正经花主,而是栽在院门外的。众人须绕过碧桃花,穿过月洞门,才进得怡红院,看到盛开的女儿棠。
一个开在门里,一个开在门外,正像是芳官唱的——“门外即天涯”。这两种花的处境,岂不早已暗示了两个人的真实地位吗?
可见怡红院的真正花主,本应是海棠;而贾母意中许给宝玉的妾侍,也本应是晴雯。然而这两个人的性情行为,使她们的命运一度颠倒,王夫人因取中袭人,特地从自己的月例中拨出二两银子一吊钱给她,且感叹:“宝玉果然是个有造化的,能够得他长长远远的伏侍一辈子,也就罢了。”分明已把袭人许了宝玉。
晴雯为此不忿,曾发牢骚说:“一样这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而袭人则为众人打趣他是“西洋花点子哈巴儿”而反唇相讥:“你们这起烂了嘴的,得了空儿就把人来取笑打牙儿,一个个不知怎么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