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贾敬丧礼上所有的规矩礼数,都是有来历有御批的,是“过了明路”的。这是何等的哀荣!
而可卿的丧礼,则俭也罢,奢也罢,只是贾珍个人的无厘头。只不过因为出现在前面,是宁荣府里第一件白事,同时要出脱贾珍、凤姐诸人形象,所以大书特书,详细描写;而贾敬之死既有皇旨,便不写也可知其隆重,便不作二次赘述了,是作者省笔之法。正如蒙府本六十四回的回前批所云:
“此一回紧接贾敬灵柩进城,原当铺叙宁府丧仪之盛,然上回秦氏病故凤姐理丧已描写殆尽,若仍极力写去,不过加倍热闹而已,故书中于迎灵送殡极忙乱处却只闲闲数笔带过。忽插入钗玉评诗、琏尤赠珮一段闲雅文字来,正所谓‘急脉缓受’也。”
最重要的是,皇上为一国之尊,死个臣子还要亲自过问礼数,定其规格;贾敬作为家长,死了孙媳妇却不闻不问,两者也构成了鲜明对比,就更加看出宁国府的没有规矩,僭越妄为了。
况且贾敬出殡之笔虽俭,却不代表礼仪简陋,六十四回开篇写得明白:
“是日,丧仪昆耀,宾客如云,自铁槛寺至宁府,夹路看的何止数万人。内中有嗟叹的,也有羡慕的,又有一等半瓶醋的读书人,说是‘丧礼与其奢易莫若俭戚’的,一路纷纷议论不一。”
至于说为什么可卿出殡,北静王等都给面子设路祭,那不是因为可卿,而是因为元春。早在第五回开篇写宁府梅花盛开,甲戌本就有侧批说:“元春消息动矣”。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早在这年初春,元春要晋为贵妃的消息已经有信儿了。贾府里的人还不知道,但中宫内或有耳闻。到了可卿死时,元妃的事应该已经落听了,圣旨虽然未下,北静王等人如何不知?新宠嫔妃的家人最是众王公争相亲近的对象,因此众人就借着这个宁府出殡的机缘,大行外交手段了。
这原写的是官场常情,只因书中太过隐晦,才造成了今人的诸多附会,扯到了什么“太子女”的身上,其实可笑。因为可卿若当真是贾府匿藏的太子女,被逼得要上吊自尽来保全家,贾府不悄没声儿地埋了去,还大张旗鼓地闹得天惊地动;而诸王不躲得远远的以示清白,还要设路祭贴上去自认是太子党,这不是存心跟皇上对着干吗?
若说是皇上为了面子活儿故意放贾家一马,众王公也是不知深浅要对太子表一下忠诚,那也太把当时官员看得简单了。
因了可卿之丧,秦钟在馒头庵做下了风流事;而为了贾敬之丧,贾珍接了尤老娘和尤二、尤三姐妹俩来看家,于是越发演出“聚麀”闹剧来,也就是罪孽越积越重。
柳湘莲形容宁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蒙府本于六十五回更有回末总评云:“房内兄弟聚麀,棚内两马相闹;小厮与贾母饮酒,小姨与姐夫同床。可见有是主必有奴(是)奴,有是兄必有是弟,有是姐必有是妹,有是人必有是马。”何等混乱至此!岂非皆因贾敬撒手之故?
贾琏身负国孝家孝两重孝,却在服丧期间偷娶尤二姐,已经是一重罪;而贾珍更是犯大忌,邀众聚赌,“临潼斗宝”一般,更足可引发抄家的罪名了。
前八十回两次大丧事俱出于宁府中,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亦出于宁府,蒙府本回前批云:“贾珍居长,不能承先启后,丕振家风。兄弟问柳寻花,父子呼幺喝六,贾氏宗风,其坠地矣。安得不发先灵一叹!”再次点出箕裘颓堕之实,可知灭顶之灾近矣。
秦可卿判词中说:
“谩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首在宁。”
明确指出祸端在宁国府里。这个祸端,就是贾珍;而贾珍之过,又在贾敬。
所以说贾敬是两府第一罪人,一点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