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曹雪芹之祖辈、父辈——曹寅、曹颙、曹頫三人都曾相继接任江宁织造。曹頫接任时年纪尚小,其职实由舅舅李煦监管。然而雍正继位后,李煦却以亏空库帑被查抄,雍正五年二月被流放,流放之地正是“打牲乌拉”,最终冻饿而死;而曹寅的长婿傅鼐,与文中史湘云之叔父史鼐同名的,亦于雍正四年五月被革职,抵罪遣往黑龙江极寒之地。
余下两门,曹頫亦被抄家革职,且曾枷号;曹家最显赫的一门皇亲平郡王讷尔苏亦于雍正四年七月被革爵圈禁,正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四大家族纷纷败落,落得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文中黑山村、乌进孝,正是将黑龙江与打牲乌拉混为一谈,一则影射李煦、傅鼐的下落,二则也写出曹家继任江宁织造本职。
书中“假作真时真亦假”,不写江宁织造进贡织品材料,却写打牲乌拉孝敬山珍野味,是故弄玄笔。
既确定了黑山村在黑龙江、打牲乌拉一带,那么贡品中最富盛名的“御田胭脂米”就也有了下落,只能是指卓有盛名的黑龙江大米了。
在确定黑龙江大米这个前提之后,我查到《新唐书?渤海传》中记载,唐代时渤海国每年进贡唐王之物中,必有“卢城之稻”,乃于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百里火山熔岩台地,引进大唐灌溉技术所种植,产量稀少,而质量极优,遂有“中华第一贡米”之称。
古渤海国位于今黑龙江省宁安市渤海镇,既为贡米指定之地,可知“御田”二字不谬;而所以称“胭脂米”,想来是因“火山熔岩”而得名矣。
虽然我亦不能确定这就一定是书中御田胭脂米的来历,但可以确知此米不在河北。专家们显然犯了“挂一漏万”的错误,只惦记着红稻米三个字了,遂引经据典地考证出河北往事来。
须知庄头进贡不同于亲戚送礼或者买办采购,而是相当于佃户交租一样,只会孝敬自己庄子上或附近的特产,不可能大老远地跨省过海去弄了别地产物进奉贾府。河北纵有红稻米,却上哪里去弄獐狍暹猪、鹿筋熊掌呢?就更不要说鲟鳇鱼了。
可知单为“御田”二字就将胭脂米牵强附会为河北稻米,实在是断章取义。主席上当了。
掰完谎儿,再回到《红楼梦》中来——书中既然大费周章地写了黑山村乌进孝一段文字,又暗示了李煦、傅鼐流放黑龙江、打牲乌拉之事,想来下文必有照应。
值得回味的是,乾隆四年,废太子胤礽的儿子弘皙于住处私建小朝廷,甚至仿国制设立会计、掌仪等司,并与庄亲王等人过从甚密,有谋反之嫌;次年秋天,庄亲王之子甚至乘雍正狩猎外出时,侍机谋刺。这就是清朝历史上的“弘皙逆案”,而这个案子,被雍正交与了傅鼐与福彭共同审理。审着审着,两个人的名字就从史册中消失了,显然审理结果是不合圣意的。接着傅鼐就被流放了。
《好了歌注释》中“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一句后,有脂批“贾赦、雨村一干人”,可知狼狈为奸的贾赦、贾雨村后来都获罪带枷,且很可能流放边陲了。而“造衅开端首在宁”的贾珍常于家中夜宴聚赌,招集子弟们“临潼斗宝”一般,无所不为。这正是朝廷最恨之事,家败之时,自然也脱不了干系。
贾珍在宁府之行径,可有“小朝廷”之嫌?而乌进孝送礼这一段,又是否正为暗示这一点呢?
很可能,贾珍正是抄家的罪魁,流刑三千里怕是跑不掉的。而流放之地,既使书中不明写,亦可想必是黑龙江、打牲乌拉之类,也就是会经过黑山庄了。到那时,他与乌进孝困境重逢,又会是怎样一番情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