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其实他也算是看明白了,想要通过二张大赚一笔根本不现实。一是现在市场环境即是如此,还不是后世电影大爆发的年代,没有那么多不差钱的资本过来哄抢;其次别人又不是傻子呆子,任凭你的思维摆布,票房分成?他想的太理所当然了,又不是都市龙傲天小说。
说到底,电影还是资本的游戏,是话语权和声望的游戏,唐飞越现在并没有那么大的砝码。
那么退而求其次,能多赚点就多赚一点,反正相较于几年后电影的票房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
但是张伟平这边肯定不是认为的,既然是商人那么一切都向市场看齐,现在市场最高的改编费不超过10万,即使唐飞越一退再退,现在退到三十万再也不肯后退,他还是觉得接受不了。
坦白说,虽然后世对此人的评价贬大于褒,但是唐飞越这段日子以来也是从此人身上看会了不少东西,那种精明和风险意识以及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不偏不倚,不黑不吹,这么多年人家能成功自然是有道理的,把先入为主的东西拿走,客观地说,他扭转了唐飞越的某些观点。
最后两人终于达成了协议:张伟平以破记录的30万人民币将《英雄》的影视改版权收入囊中,唐飞越需要负责整个电影剧本的撰写和反馈,必要时要为电影的上映做宣传(仅限于京城盛海两地)。
从张伟平第一次来灵玉找唐飞越谈影视改编到今天谈妥,历时半个多月,双方总算达成了此次合作。
“张总,先预祝未来《英雄》票房大卖。”唐飞越主动伸出右手,微笑着说道。
张伟平看着桌上签完的合同,心里松了口气,总算能和老谋子交差了。
放下手里的笔,和唐飞越握了握手,“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哪,唐飞越同学,你可真了不起!那就祝我们这次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