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发生的什么事情是可以被遗忘的,什么又是必须被铭记的呢?死者的纪念碑所存在的时间,比人们对死者的回忆存在得还长久。金字塔并没有向世人讲述它所见证过的故事,它存在的意义只是为纪念它本身。为何要在黑暗中寻找光明?严格地说,历史的一幕幕不曾从遗忘中找回一个事实,它自身却取代那事实而变得默默无闻了。研究者似乎比他们的研究对象更值得纪念。一群人站在那里欣赏薄雾,他们透过迷雾看到了朦胧的树影。此时,其中一个人走上前去探究这树影,于是其他人都向他隐约远去的背影投去了钦佩的目光。令人震惊的是,人们完全不靠社会群体间的相互协作就能牢牢记住过去。在过去所发生的故事中,除了指派给它的缪斯外,还有另外一位缪斯。瓦基迪的《阿拉伯通史》就是一个讲述历史是如何开始的范本:“我是从艾哈迈德·奥尔马丁·奥尔乔哈密那里听说的,他是从瑞法·艾本·凯斯·阿拉米瑞那里听说的,而瑞法·艾本·凯斯·阿拉米瑞又是从塞夫·艾本·法巴拉赫·奥尔查特库阿米那里听说的,塞夫·艾本·法巴拉赫·奥尔查特库阿米是从萨贝特·艾本·奥尔卡马赫那里听说的,此人说他当年就在事发现场。”这些历史的书写者并不急于将历史记录、保存下来,而是渴望了解事实,因此他们并没有忘记事实。人们运用批判的头脑试图揭示过去,但过去不可能被重现,我们无法知道自己不曾经历过的一切。但是,一块面纱遮挡着过去、现在和未来,历史学家的职责就是要探寻现在,而不是过去。在一场战役已经结束的地方,除了能找到人和动物的尸骨,什么也没有;在一场战役正在燃烧的地方,却能找到一颗颗跳动的心。我们将坐在土丘上思考,试图不让这些尸骨重新站起来。你想一想,大自然会记得它们曾经是人抑或它们现在是白骨吗?
古老的历史有一种古典的气息,但它本应更现代化。它被写了下来,仿佛旁观者看着墙上的图画想象着其背面是什么样子,或仿佛作者期望死者成为他的读者,倾听他的经历。人们似乎渴望穿越这几个世纪而回,认真地重新创作,因为它们已被时间冲蚀腐烂;然而就在人们游手好闲时,他们和他们的作品却成了头号敌人的战利品。历史既没有古代的庄严,又缺少现代的朝气。它的所作所为似乎要追溯到事物的起源,而这正是自然史理应承担的任务;然而,请考虑一下世界通史,然后再告诉我们牛蒡和车前草最早出芽的时间。历史多半就是这样被写成的,以至它所记录的时代被贴切地称为“黑暗时代”。正如有的人所评述的那样,那个时代是黑暗的,因为我们对其一无所知。太阳在历史上很少照耀,因为它一半满是灰尘,一半处于混乱。当我们遇到振奋人心的事情时,它被我们引用并使之现代化。就像我们从撒克逊历史中了解到,诺森布里亚的国王埃德温下令“在他已看见的春意盎然的地方将标桩固定在大路上”,然后“将一个个黄铜盘子用铁链拴在标桩上,以便使疲倦的旅行者振作精神,只因埃德温曾亲身体验过旅行者的这种辛劳”。由此亚瑟发动的十二场战役是值得的。
“穿过这世界的阴影,我们昂首跨入更年轻的一天;在欧洲的五十年胜过在神州的一个时代。”[出自丁尼生的《洛克斯利大厅》。]
新英格兰的一线光芒胜过欧洲的五十年!
传记也有同样的缺陷,它本应成为自传。让我们听从德国人的建议,不出国去折磨自己的肠胃,以便我们可能为自己辩护。如果我不是我,那么谁会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