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狼?这怎么可能!?”孟凯奇道,能叼走马是不是真事还有待商榷,塔县地处帕米尔高原,这里有很多野生动物,猞猁、中亚土熊、还有雪豹,这些动物都有袭击马匹的可能性。但说到一只鹰能叼走马,即便是金雕,恐怕连最大的金雕也做不到吧?要说袭击狼——塔县的高原狼机敏狡黠,因为常常袭击牧民的羊群,当地驻军已经掀起了好几次打狼运动,结果都因找不到狼群的踪迹而以失败告终。
除非……
孟凯想起他刚到塔县的时候,听到的一个传说。
这里曾经是佛教传入中原时途经的中转站,在这里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这个传说在中亚西亚地区流传甚广,在南亚次大陆印度那边也有数个版本,说的是佛教天龙八部当中的一尊护法,迦楼罗。
一种据传身长千丈,遮天蔽日,张口一吸就能吞入无数生灵的人面巨鹰。
如果孟凯没有记错,这种传说中的神秘生物的老家似乎就是这矗立于高原上的塔县,在这里有海拔五千多米的慕士塔格峰,巍巍昆仑山蜿蜒如大龙,多的是人迹罕至的绝域。
但这也仅仅是一个传说罢了,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那么大的巨鹰。
史文帅扫了眼康志刚,用维语和旁边的塔吉克族老乡苏云巴依说了几句,回过头来:“他说那巨鹰真的吃狼,金雕猎狼,这里的鹰会从慕士塔格峰上俯冲下来,在红山沟里抓狼吃,场面很壮观,他曾经见过!”
“那个,狼娃子嘛,一下子就‘塔西郎’(意为烂)了,就这么样子,这个样子!”
老乡苏云巴依又踩着鹰舞的步子,双手扑腾,做出一个俯冲的样子,接着伸出五爪,狠狠地一抓,然后放进嘴里叼着,动作有些狼狈,不过眼神相当到位,有那么一瞬间,这位瞪大眼珠子的老乡还真有点鹰的狠色。
“我发现这里的塔吉克语,很像波斯语!”
孟凯身后,一起跟来的女知青朱跃红凑上来道,她是这次分到塔县的唯一一个上海女知青,大学学的是语言学,师从古代汉语名家慕先生,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会被分到这距上海将近六千里外的边疆。她本来长的瘦弱娇小,但裹上了厚实的军大衣和围巾,整个人看上去臃肿又宽大,彻底遮盖住了她江南女子的秀美……此时头上还斜戴着一个军帽,她正呼呼喘着粗气,这会儿一说话,嘴里就喷吐出热雾。
“是的,当年蒙古西征,就是从这里出发去征讨花刺子模国的,他们翻过了瓦罕走廊进入中亚,所向披靡,还带着藏獒大军和巨鹰军……”
孟凯眼睛一亮,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触碰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一个被遗忘在历史的角落里,等待被人掀起的一页。
这页纸现在被他翻开一个角了。
“呵呵,那不过是野史,你也信!?”朱跃红很轻蔑地笑了笑,抱着双手走到一边靠着墙看这些人发傻,还什么金雕猎狼,这世界要有那么大的金雕,早就乱套了。她很是不屑地在一边皱着眉东看看西看看,看了一圈没发现任何感兴趣的东西,煞是失落地将眉毛拧巴成了一条线,她本是一个娇滴滴的上海女学生,却偏偏被贬到了这塞外苦寒之地,此刻她的心里别提有多愤懑,她可是一个知识分子。
是的,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她被屈才了。
孟凯嘴唇微微张了张,是啊,那只是野史,就如大学里那位讲历史的先生所说:“不过是三两个闲人,编纂的无稽之谈!”他不想去和朱跃红争辩什么,毕竟这些事情,可有可无,都没有第一手的可信史料,但人的思维也不该局限于史料,万千世界,目光不能短浅,不能没有梦想和苦中作乐的精神。
他更希望这里真的有那巨鹰,这样他不远万里来到这塞外边疆,就算是只可以见上一面巨鹰的影子,也值了。
有人千金购马,也有人千金买千里马骨……
“现在嘛,狼的季节,我们可以去看那个老鹰嘛吃狼!”
苏云巴依见这个从上海来的“卡特儿”似乎不太相信自己的话,连忙凑了上来给他比划,说的唾沫横飞。
“现在有?”孟凯顿时双眼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