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仲彦又认真的打量着二人,忽然看了看两侧众官道:“我听说你们谁手上有个和尚,向来武勇异常,曾单枪匹马连毙匪寇五十九人,把他叫来和这二人比划比划如何?”
折冲都尉司马战恭恭敬敬的走了出来,略带几分得意的说道:“世子所提,乃是下官的亲兵队长高琼。”
王肃观心头一震,高琼那光头原来是个和尚,可是他有那么厉害吗,单枪匹马连毙匪寇五十九人,只怕那些匪寇真是泥捏的。
公羊仲彦脸上流露出兴奋之色,不过毕竟得自重身份,压制着自己的情绪,说道:“将他唤来,我倒要看看他究竟有多厉害。”
司马战得令而去,转眼间便带着高琼返回,想来高琼就在附近,没有离他太远。
这时,黄大力在王肃观的耳边小声嘟囔起来了:“大人,俺天不怕地不怕,可听说和尚都很厉害的,要是俺打输了,给你丢脸怎么办。”
王肃观自信的笑了笑,小声回应道:“以己之长攻彼之短,不会输的。”
黄大力有些发懵,什么长啊短啊的,是一个字都没听懂,刚想细问,却听到公羊仲彦已经开口了。
“你们自己看看,想怎么比吧。”公羊仲彦也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似乎也想跟这几人较量一番。
不等高琼回话,李大同已向前走出一步,自信满满的道:“草民跟他比刀法,比胆量。”
高琼眉头一皱,比刀法就比刀法呗,为什么还要比胆量,莫非他是想跟自己生死相搏,不禁叹了口气,眼中流露出几分悲天悯人的神色,那表情,仿佛在说,为什么有这么多人不懂得珍惜生命呢。
李大同却嘿嘿一笑,像个野猴子一样往世子跟前走了两步,伸手要道:“世子,可否借我一把匕首。”
公羊仲彦虽然诧异于他的无礼与胆大,不过看比试的心胜过一切,根本没有在意,顺手从腰间摸出一把牛耳尖刀,交到李大同的手上。
李大同谢过退下,细看匕首,倒吸一口凉气,匕首的刀柄上面,镶嵌着一颗龙眼大的明珠,明晃晃的白刃旁边,镀着金纹,锋利不锋利,倒是其次,反正这把匕首充满了贵族气息,价格绝对不菲,万一待会儿弄坏了,自己如何赔得起。
早知如此,他就应该自己带把剥兔子用的匕首进来了。
这时,高琼在旁边说道:“请世子移驾……”
李大同惊醒过来,将乱七八糟的想法抛诸脑后,摇头道:“不必了,在这儿看就成。”
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下,李大同说了一下他是想如何跟高琼比胆量、比刀法的。
二人的左手叠放在桌上,五指分开,李大同会用匕首快速的在指缝间插,只要失手,二人的手指都会被牛耳尖刀切断。
公羊仲彦听得兴奋起来,早就察觉到王肃观的缺了一根食指,这时打趣道:“王校尉的食指,不会是在跟李壮士玩这个游戏时切掉的吧。”
王肃观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煞气,那是他断指立誓的证据,他当然不会说出来,强笑的回应道:“自然不是了,大同的刀法,是绝对不可能失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