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仰身后躺,舒服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则俯身向前,伸出他那瘦长的食指,不停地在左手掌上指点着,向我说起这次旅行要处理的案件的情况。
福尔摩斯说:“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血统,和它闻名遐迩的祖先一样,始终保持着优异的成绩。它已有5岁,它的主人罗斯上校真幸运,因为在赛马场上那马每次都能赢得头奖。在这次不幸事件发生以前,那匹名驹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夺冠大热门,人们在它身上下的赌注是三比一。它一直都是众赌客最看好的马,事实上,它也从未让下注者失望过,所以,尽管赌注比悬殊,还是有很大一笔钱押在它身上。正是因为这一点,为了切身的利益,才会有人想方设法阻止银色白额马去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
“当然,大家都对这样的事心知肚明,所以在金斯皮兰,也就是上校驯马厩所在地,为了保护这匹名驹,人们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原是个赛马骑师,后来因为发福了,他的主人罗斯上校才不得已让他退了下来。他总共给上校做了5年的骑师、7年的驯马师,他算得上是一个诚实淳朴的仆人。斯特雷克手下只有3个马童,毕竟上校的马厩不大,总共才4匹马。每晚都会有一个马童睡在马厩里,剩下的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三个小伙子的人品都没有任何问题。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他住的小别墅距离马厩大约有二百码远近。他膝下无子,家里有一个女仆,日子过得还算惬意。那个地方很荒凉,只在北边半英里开外有几座用于疗养的别墅,那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们为病人建造的,那里也常有愿意到郊外换换空气的人出入。而塔维斯托克镇则坐落在西面约两英里以外的地方,同样还是大约两英里左右的地方,是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由赛拉斯·布朗负责料理那里的一切事务。荒野其他方向就全是异常荒芜的旷野了,零星可见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住在那里。星期一晚上的那桩惨案就发生在这样的环境中。
“这天晚上与平常一样,马匹经过训练、刷洗后,马厩在9点钟就准时关门上锁了。两个马童去了斯特雷克家,在厨房里用了晚饭。第三个马童内德·亨特留下看守马厩。9点多一点,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前往马厩为留守的内德送晚饭,晚饭是一盘咖喱羊肉。女仆没有带任何饮品,马厩里有自来水,而且马厩有规定,值班的人只能喝水,不能喝别的。因为要穿过荒野中的小路,天色又很黑,所以女仆拎了一盏提灯。
“大约在还差三十码就到马厩的时候,从暗处走过来一个人,让伊迪丝·巴克斯特停一下。借着提灯昏黄色的灯光,她看到此人穿戴很绅士,头上戴着一顶布帽,身上穿着一套灰色粗呢套装,脚登高筒靴。她印象最深的是这个人苍白的脸色及紧张的神情。她心想,这个人的年龄应该三十出头吧。
“他问:‘请问这是哪儿啊?如果看不到你的灯光,我恐怕只好在荒野里过夜了。’“‘这里是金斯皮兰马厩啊。’女仆回答。
“‘啊,是吗!运气不错!’他高声道,‘我听说,每晚都会有一个马童独自睡在这里,你就是要给他送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过分清高,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说完,这个人将手伸进背心口袋,从中掏出一张叠好的白纸片来,‘只要你今天晚上把这东西交给那个孩子,你就能拿到钱,买一件漂亮的衣服了。’
“请问这是哪儿啊?如果看不到你的灯光,我恐怕只好在荒野里过夜了。”
“他的直截了当把伊迪丝吓坏了,她赶忙从他身旁跑过去,奔到马厩窗下。她向来习惯把饭从窗口递过去。窗户早已经打开了,马童亨特正坐在里面的小桌旁边等她呢。伊迪丝还没有来得及把刚刚发生的事情告诉他,陌生人又出现了。
“‘晚上好,’陌生人从窗外探身向里说道,‘我想和你谈谈。’姑娘发誓说,在陌生人说话时,她看到他手里紧攥着一张露出纸角的小纸片。
“‘你到这里来有何贵干?’亨特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