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巧遇见这史密斯受了枪伤,这老小子可是大珠宝商啊,是块肥肉!本来他身边全是手下,我以为没机会了,没想到这老小子受了枪伤还贼性不改,偷偷一个人出来找女人寻欢,立即被我给抓住了!”
“随后我又逼供他,他全招了,没想到除了珠宝商这个身份之外,他还是神手的人,而且这次还跟命运在谈一笔大买卖,我一看就知道机会来了,于是我乔扮成史密斯与他的那些手下接触,又去与命运的人谈交易,想要狠狠捞一笔大的,这次要是成功,我都可以金盆洗手了!没想到事情就是这么凑巧,命运的人居然是峰你乔扮的!哈哈哈哈……”
叶峰也笑了。
事情还真巧,这史密斯就是个倒霉蛋。
至于史密斯身上的枪伤,正是头几天他来营救连城的时候,被叶峰带人追击时击伤后留下的。
而弗兰切斯克的打算,他说到这儿叶峰也清楚了,这货是想冒充史密斯和命运交易,在双方交易过程中,两边通吃!
是的,以这货傻大胆儿的性格,不但会对神手动手,就连命运都不会放过!
用叶峰的话来形容……弗兰切斯克这个人,就是个见钱不要命的家伙。
只要能捞一笔,他才不会顾及后果呢!
至于将来这货会不会成为神手和命运双方通缉的对象,更是不在他考虑的范畴。
弗兰切斯克这个家伙,人生三大爱好,金钱、美女、美食!
“峰,你是怎么冒充命运的人的?”弗兰切斯克问道。
叶峰将担架女被狗眼青年杀害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弗兰切斯克听完后发出慨叹:“哦,我的上帝,顶级间谍居然被一个医院太平间的搬尸人给杀了,不得不说,人生真是充满戏剧性!”
“是啊,”叶峰也深以为然,“那些顶级间谍往往都是着眼于同级别的对手,对其他小人物一般是不放在眼里的,也没太大防备心,阴沟里翻船的事情也不是只此一例。比如我们华夏的三国演义,猛将张飞势如猛虎,罕有对手,最后不也是被两个小喽罗杀死的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