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突然发出了惊呼,我听到急忙赶了过去。
“这有只鞋。”
老张用手电照了照地上,算是给我指引。
说实话,在这么一个地方找到一双破旧的鞋还是很正常的,毕竟曾经有人在这里住过,这里还发生过很多事情,所以有鞋也不是什么大事。
但是,这只鞋我和想的很不一样——这是一双运动鞋,耐克最新款,而且是某个球星的签名鞋。
“难道这就是那个小宝穿的鞋?”
一想到这,急忙举起鞋对着镜头说道:
“我们在杂草丛中发现了一只鞋,最新款的签名鞋,看来在我们来之前,肯定是人来过这里了。”
我的话音刚落,手机就传来一阵震动,是阿珏打来的。
我对着老张是个眼色,然后就躲到一边接电话去了。
“喂?陈豺宇,警察说那鞋可能就是小宝穿的。”
阿珏的声音有些焦急,但也还算稳得住。
“不是可能,是就是他穿的。耐克的最新款,出了不到一周,很贵。”
我说道:
“看来,那个小宝是真的在这,我们晚上有事情做了。”
我有些犯愁,这个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找人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但是也不轻松;何况,如果按照警察的说法,那个小宝是昨晚来的,马上二十四小时了,谁知道他在里面是什么情况,鞋都弄到这来了,兆头真的不好。
阿珏听我这么说也是沉默了一下,然后她就用马来语说了几句。
“我刚才和警察和多得说了一下,他们表示,如果真的找到了小宝,而小宝的情况无法自己主动走出来,他们就会进去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