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所谓天地之德,究竟指何而言,自来说法不一。除“抚育无私”的覆载之说外,程顾的“合者,合乎道也。天地者,道也”(《易传》)之说,是传统的标准观点。朱熹虽讲了“人与天地鬼神,本无二理,特蔽于有我之私,是以梏于形体,而不能相通”(《周易本义》),欲以理字贯通大人与天地之合,但接下来又讲“大人无私,以道为体”,仍将天地之德归结为道,并无新意。张载的说法是“浩然无间,则天地合德”((横渠易说》),以气之融一为说,亦语焉不详。说得较为具体的是王夫之。他的《周易外传》中有这样一段话:“夫《易》,天人之合用也。天成乎天,地成乎地,人成乎人,不相易者也。天之所以天,地之所以地,人之所以人,不相离者也。易之则无体,离之则无用。用此以为体,体此以为用,所以然者,彻乎天地与人,惟此而已矣。故《易》显其用焉,”大意是说,周易之功能在于天地人合一而用,强调人与天地合德为周易之精髓。关于德是什么,他在下文提出《乾》以纯奇面“居天下之至易”,《坤》以纯偶而“行天下之至简”,“天乘《乾》德,自然其纯以健知矣;地含《坤》理,自然其纯以顺能矣。”以易、简、顺来点明《乾》《坤》之德,即天地之德。以《系辞》的观点来阐释天人合用说,实际是以孔解《易》,以孔解孔。虽非直接诠释大人与天地合其德之句,但其内容却与此息息相关,只是说法稍为具体一些。来之德以独抒所见见长,但于此仍袭旧说。他所谓“大人所具之德,皆天理之公,无一毫人欲之私。若有一毫人欲之私,即不合矣”(《易经集注》),仍是程朱理学观点的复述,并无创见,而且与孔子《文言》的原意并不一致。从《论语》来看也罢,从《易》传来看也罢,孔子的思想绝不否定人欲。若以无间、无我、无欲来解释人天合一,颇有禅味,显然是佛学成分渗入了儒学。还有陈梦雷之说,也可资参考,他说:“九五之为大人,大以道也,天地者。道之原。大人无私,以道为体,则合乎天地易简之德矣”(《周易浅说》)。这是以孔子易简之说来解释天地之德,而又以程朱道学观点来解释易简之德,是孔学与宋学的杂烩。如此等等,说法分歧。但有个共同点:都说得简陋,笼统,语焉不详。不仅关于天地之德的解说如此,关于“与日月合其明,与四对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告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等的解说,也都是一个调子。
下面举几个通行的权威注释,以见一斑。
(一)上述《周易集解》引庄氏日与天地合其德者“谓覆载也”,与日月合其明者“谓照临也”,与四时合其序者,“若赏以春夏,刑以秋冬之类也”,与鬼神合其吉凶者,“若福善祸淫也”,先天而天弗违者,“若在天时之先行事,天乃在后,不违,是天合大人也。”后天而奉天时者,“若在天时之后行事,能奉顺上天,是大人合天也。”
这种注释支离破碎,意思不能贯通,又不圆到,其中有的说法还牵强附会,令人难以荀同。说天地之德为覆与载,不但不全,而且只触及天地功能的一部分,未揭示天地的本质。说日月之明为照临,也太简单,如何“合明”,并未言及。而以福善祸淫之报应观点解释与鬼神合其吉凶,又流于怪异,不具说服力。至于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的注释,则仅是字面的译述,说了等于没说。而其最大缺陷,则是未能以周易思想来作解释,即未能做到以《易》解《易》,当然也不完全符合孔传的思想。
但号称“发明三圣之旨,通贯万化之蕴”,作为学易必读的《周易正义》,也引用上述庄氏之说,不加修补,不能不令人感到失望。
(二)程颐的解说:
“大人与天地日月四时鬼神合者,合乎道也。天地者道也,鬼神者造化之迹也。圣人先于天而天同之,后于天而能顺于天者,合于道而已。合于道,则人与鬼神岂能违也?”(《易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