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艳去请了一个律师,咨询一下这件事。
听完了安艳的诉说,律师又去安保局了解了一下情况,然后,律师叹了口气。
安艳:“怎么样,律师,这事是不是可以算了,不用追究。”
“毕竟,是他有错在先,我只是,反击他罢了,我根本没错。”
律师看着安艳道:“我劝你还是别折腾了,该赔的赔钱,该认错的认错,东西是你损害的,自然是你赔。”
安艳:“那周家俊呢?是他安的震楼器啊!”
律师:“震楼器啊,你可以起诉他呀。但我要告诉你,安震楼器不违法。”
“但震楼器产生了噪音,影响了他人生活与休息,才违反了《华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他安震楼器,吵着你了,第一次,也就警告,第二次,才罚款二百到五百元。”
“这事你不是经历过吗,你应该很懂啊。”
“你现在举报他,他也就是第一次,警告而已,对他而言,无伤大雅。”
“如果他下次再安震楼器,你再打110,那么对他的处罚是,最高500元的罚款。”
安艳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我不明白,这件事,为什么非要分成两件事讲。”
“这不是有因果关系吗?”
“要不是他给我安装了震楼器,我会给他放水吗?我不给他放水,他会叫我赔钱吗?”
“这说来说去,不应该就是他的错吗?”
“他的因在前,我的果在后。”
律师:“安女士,你不懂法,我可以给你普及一下。”
“周先生起诉你,放水淹了他的屋,导致了他上百万的损失,要你赔偿。”
“而且周先生他有监控录像作为证据,所谓证据确凿,你是无法抵赖的。”
“至于你说的因和果,那又是另外一个案件。”
“他安震楼器,你可以起诉他,赔偿你的损失。至于你有什么样的损失,你把证据拿出来,一样一样的要求他赔偿。”
“至于你想抓他坐牢判刑,那不现实。”
“我刚才跟你解释过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你第一次举报他,也就是警告,很显然这个警告一下,有个卵用!”
“所以你这个官司,没啥好说的,赔钱就完事了。”
安艳:“可是,要赔100多万呢。”
律师:“周先生的损失达到100多万,向你索赔100多万,也属正常。”
安艳:“如果我没钱赔呢?”
律师:“有没有钱赔,审判署会调查。”
“你的收入、房屋、车子,都会调查的清清楚楚。”
“如果你没有存款,但是有房子的话,你的房,会变成法拍房,拍卖之后,审判署会把钱,还给原告。”
“如果你实在是没钱赔偿人家的损失的话,坐牢抵罪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