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的外卖,对我造成的损失,我当然要找你赔。”
周家俊:“我说了,我的外卖,那是我的,不是你的,你自己要头,造成损失,那是你咎由自取,怎么能怪我呢!”
周家俊提交了外卖单的备注,果然,上面的备注是给狗吃的。
周家俊又找来了当初拨打了110,安保员过来调解的安保员。
安保局拿出当天的笔录,当事人并不知道,也不清楚外卖是被谁偷的。
经过审理,审判长认为,导致陆小娟长寄生虫的海鲜外卖,属于正常外卖,一没有放毒,二没有使坏,是陆小娟自己要偷的。
因为自己的偷盗行为,而导致的长寄生虫,属于咎由自取,周家俊不应该为她的违法行为买单。
官司输了,陆小娟给诉讼费,同时,陆小娟被抓了。
因为她偷盗外卖。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陆小娟多次盗窃,且无悔改之心,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觉得自己有理,反过来去起诉别人,这种行为非常恶劣,并不是谁起诉,谁有理。
安保员直接对陆小娟提起公诉,判刑3年,要求她赔偿偷盗的外卖钱,并罚款2万。
听到这样的结果,陆小娟哭了。
“我是偷过外卖,但是,那不值钱啊,我还钱就是了,不要判刑好不好,我家孩子还小啊,我要是蹬缝纫机了,我孩子怎么办?”
“还有,周家俊真的是故意害我的,我去过问做海鲜的商家,因为现在真的是没有福寿螺了,而我吃的那份外卖,不是田螺,而是福寿螺。”
“商家说了,他们店里也没有福寿螺,是顾客自己抓的福寿螺,把田螺换了,这才导致寄生虫,长满了我的肚子。”
“我说的是真的,不信你们可以去问商家。他既然是点外卖,为什么非要换成福寿螺?”
“目的就是为了害我啊!”
“我偷东西是不对,但是他害我,你们就不能为我做主吗?”
听到真相的安保员,并没有搭理陆小娟,而是把她带走了。
罚款外加蹬缝纫机3年,好好反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