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假的,你有经验分得出来?一个孩子的话你也大惊小怪地认真!”
他看出来了,村长是清楚真相的。
“村长,我只问你一句,我那证书,算不算正式补发的!”
他咄咄地瞪着村长。
村长不情愿地嘟哝:“凡证书,有章的,那就算正式的;没章的,自然不能算。”
“那我的……”
“王昭,你还叫我把话说得多明白?你那证书在你家里放着哩,有章没章,你回家里再看一看嘛!往后你这件破事儿,再也不许找我!”
村长有些恼了。
他回到家里,找出证书,翻开一看,没章。唉,唉,当时接过证书满心都是高兴,哪儿还去想什么章不章的啊!
他低头看着证书,两眼发直起来。呆了半天,自言自语道:“老婆,我王昭越来越被他们弄成小丑了!我王昭是当过兵的人,我在乎我的自尊心啊!老百姓的自尊心,怎么就那么不是自尊心?!……”
这四十多岁的大男人,竟掉下泪来了。
第二天,他把镇委会告了……
于是,他又成了新闻人物。不但是全村的,而且是全镇的了。而且更“焦点”了。他将他所遭遇之事,推向了“**”。而在人们看来,却是他不可挽回的“败笔”。因为人们普遍觉得,他已是在没完没了地闹腾了。
他真的近乎是一个小题大做、纠缠不休的人了。
起初同情他的人,早已不再同情他了。起初支持他为一个农民的尊严讨个说法的人,也早已改变了他们的态度。
事实上,人们更希望看到他的表现是这样的——委曲求全,一笑了之,证明自己是一个宰相肚里能撑船的人。
在普遍的民间的意识里,对于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的要求标准,其实一向是高于道德家们对于所谓“君子”的要求标准的。
如果他照人们所希望的那样去做,那么他们觉得,他们的同情啦、支持啦、抱不平啦,都是百分之百正确的。他却走向了人们所希望的反面,所以人们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自尊心在民间的原则中不过是这样一种东西——受伤害的人只默默地舔伤口就是了,把正义的空间留出来让别人去填充。倘谁太将自己的自尊心当成回事儿,那么别人就肯定不将谁的自尊心当成回事儿了。
还没开庭,王昭已在民心上失去了广泛的支持率。
这时候如果有人站出来说:“王昭做得对!”那么他将被视为居心叵测之人。
这时候如果有人劝他:“王昭啊,拉倒吧!什么尊严不尊严的,有那么严重吗?你看你把自己的德行闹腾得多不值钱了呀!”
那么他才会被视为善于息事宁人的榜样。
连这样的一个人也没有了。
劝他的人早已那么劝过他了,他不听嘛!
人们都变成了看他这个很“焦点”的新闻人物究竟怎样下场的——看客。
法院似乎很认真,到村里来进行过开庭前的调查了解。
人们反映的似乎也很客观。
人们说:
“唉,王昭啊,那从前可算是个好人。具体这件事儿嘛,嘿嘿……”
“谁都有一条道走到黑的时候。不少人劝过他呀,谁知他是怎么了呀?”
“咱们农民嘛,如果都像他那么计较,都别活了。老百姓,太娇气了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是毛病啊!……”
法院也去向镇委会取证了。
镇长亲自接待的。
镇长苦恼地皱着眉说:“他来过三四十次了。我们会前也是给了他二百元奖金的。该给谁们发表彰证书,那是镇里经过充分讨论才决定的啊!如果事后都来争荣誉,谁争补给谁,我们镇里是不是也太不严肃了呢?……”说得法院的人不住点头。
……
一个月后开庭了。
判——王昭败诉。
判得绝对合乎法律规则——没有一条法规标明,见义勇为之人一定要给予表彰。
非表彰王昭不可无法可依;换言之,不补发给他一份证书并不犯法。
至于他的自尊心——他也闹腾得镇委会很没面子啊!也严重损害了镇委会的形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