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向弟弟、弟妹、妹妹和妹夫们宣布——我要为家里买房子。
“买房子?”三弟妹瞪大了眼睛:“买商品房?”
我肯定地点点头。
“那可得很多钱!”四弟妹慢声慢气地问:“二哥,你这几年存了多少稿费呀?”那口气,根本不像是和我谈论一件正事。她不信我的话。我看得出来。
我反问:“买一套三屋一厨的商品房,得多少钱?”
“六万五,也许还要多。”
“两屋一厨呢?”我的声音低了一些。
“四万五。”
“一屋一厨呢?”我的声音更低了。
“二万五。”
“只……买一间住房呢?”
“没有这样的商品房。”
“那……一万元究竟能买什么样的……房子呢?”
“那只能买一间泥草房了吧……”四弟妹的语调,也随着我的语调而降低了。
“二哥,现在不是几年前了,一万元,连一间泥草房也买不下来。你的心意我们都领了,你也别太为家里操心了……就让我们胡混着过吧!”始终不插言的妹夫,很动感情地开口说了这番话,他是在给我垫台阶,怕我尴尬。
我慢慢垂下了头。一万元现钱我也拿不出来,这个数目是将一本还没出版的集子的稿费算在内的。爬格子可不像倒买倒卖的“二传手”们来钱那么容易。何况那时稿费低得可怜。
一阵沉默之后,我抬起头,坚定不移地说:“还是要买。一定要买!……”
弟弟、弟妹、妹妹和妹夫们都不作声。
下午,我离家走遍半个城市,去找在各单位工作的中学同学们商量此事。都七八年没见面了。有的甚至十几年没见了。见面后不叙友谊,却询问买卖房子的行情,我感到羞惭无比。幸而他们仍珍重与我的友谊,并能理解我的一片孝子之心。他们使我明白,一万元,在这座城市不可能买下一间房子,只能买下一间房子的居住权。又使我明白,所谓买卖居住权,是怎么一回事。
我曾听说过这种事,也从报纸上看到过对这种事的揭发,想到自己是个作家,便很有些顾虑地问:“那不是违法吗?”
“当然违法!”同学之一小朱肯定地回答。他是我找的最后一个也是寄予希望最大的人。
我说:“违法的事我不能做。”
他无声一笑,带点嘲讽意味地说:“你呀,真个是书呆子!违法一回事,法办另一回事!有成套公房空闲不住的,哪个会是普通老百姓?有几条法能真正办到官头上?你在北京那么多年,这点还不比我清楚吗?再说,猪往前拱,鸡往后刨,发家致富,各有一着。你呕心沥血爬格子,爬了多少年,爬满了几万页稿纸,到如今不才积攒下万把元钱吗?他们呢,一间房子的居住权‘转让’出去,也是万把元到手!左手‘转让’出一间,右手再捞到一间。有些官,就是这么坑蒙政府的!”
我怔怔地瞧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就是这个过去一向疾恶如仇的小朱,几年前写给我的信中,字里行间充满了对不正之风、以权谋私行为的愤慨。如今,他却当着我的面,振振有词地说出这么一大套“醒世恒言”!我简直有点怀疑他不是我的同学小朱,而是另一个与小朱长得相似的人了。
过去人们一谈及“以权谋私”的话题就色厉词严,慷慨激昂,如今谈及这类话题则轻描淡写,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连愤慨也不屑于流露了。这是一种意味着什么的转化呢?我不禁想到了那业余青年诗人的诗集——《灰色的赋格》。
小朱递给我一支烟,我们默默地吸起来。
“你呀,看来得接受再教育啊!”他又对我说。
我没马上理解他的话,便不作声。
“孙建国你还记得吗?”
他说的是我们的另一个中学同学。我点点头,表示记得。
“他老头子不是一个大工厂的厂长吗?你知道每年拿多少奖金?几千元!班组分奖金,小红包得塞给厂长一份。车间分奖金,小红包得塞给厂长一份。全厂分奖金,厂长当然还得有份!而且每份都得是特等!还有各分厂,下属服务公司、经营部,哪方面不得向厂长上贡?活都是工人们干的,年终总结时,还要说:‘在厂长的英明领导之下,乘改革的东风。’……”
他又是那么微微一笑。
我只有默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