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课征于交易环节,无论是买进还是卖出股票均就其成交金额的4‰计征印花税。为了鼓励投资,国家规定:凡基金、国债、企业债交易以及新股申购等免征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则课征于收益(所得)的取得环节。由于国家对证券买卖差价所得实行免税政策,这里应税所得是指证券投资的资本利得。其中:国债利息所得免税;企业债券情况各异,且多数情况下,企业债券利息的税收部分已由企业代扣代缴,发到投资者手中的利息往往是税后利息。来自股票及基金投资收入中的资本利得部分包括红利、股息、红股。
(1)现金红利(即红利或股息)
按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投资者所获股息或红利,应按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在实际执行中,一般都由各地税务部门自行决定,尚无统一安排,税率不超过20%,故投资者的实际税后红利所得往往大于理论税后红利。
(2)股票红利(即红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上市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这部分红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上市公司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红利性质的分配,应计征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以股票(也包括基金)面值为单位,扣除分红期银行存款利率(一年期)后的余额,按20%的税率计征。目前,大多数地方的税务部门对红股均实行免税,但个别地方则明确规定征收。
3.佣金支付中的特殊情况
举个例子,一投资者于1999年8月4日以36.70元/股买入上海贝岭(600171)300股,第二天只成交了1股,扣除佣金10元。同日,他买入基金汉盛1万股,每份1.41元,交割单上显示扣除过户费10元,而标准佣金为35.25元。下面对这种情况进行解释:
买进300股只成交1股的情况不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由于历年来各上市公司送配股造成了投资者手中持有零股股票(即不满1手)。按交易所规定:买进股票必须以整手买,但零股股票可以委托卖出,电脑主机在对买卖双方进行撮合时,上海贝岭36.7元的价位也许正好只有1股卖出委托;也有可能以其中的1股满足了一笔价格相同的卖方整数,而其余299股可能无价位相同的卖盘,因而造成只成交1股的情况。证券营业部收取10元佣金并没有违反规定,上交所收取A股佣金起点为10元。
对于基金交易费用的规定是:投资者买卖基金,券商不收取委托手续费。投资者买卖基金仅支付交易佣金,基金的交易佣金为成交金额的0.25%,不足5元按5元收取。据了解,此项收费规定适用于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条件上市的基金。故投资者于7月买入基金汉盛1万股,券商收取过户费10元,应属违规收费。
4.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
关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问题,我国《公司法》第177条有明确规定: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法定公益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与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