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3月,马萨诸塞州的伍斯特警方接到报警电话,一位市民看到一个可疑的警察开着一辆民用汽车,还带走了一个小孩,该市民觉得一定事有蹊跷,于是就打电话报警。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刻开始追踪这辆可疑的汽车。
当警方找到汽车的时候,立刻上前打开车门,结果在汽车的后座上看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孩和一个年轻男人。当时,年轻男子正准备用安全带将男孩勒死。如果不是警察及时赶到,男孩一定会被杀害。
该男子名叫戴维·保罗·布朗,18岁,已经成年了。被害人名叫理查德·欧康纳,年仅8岁。在被绑架的当天,理查德在上学的路上遇到了一名自称是警察的男子,他就是布朗,当时布朗身着一身拼凑来的警服,警服上挂着的警徽和手枪都是假的,他故意伪装成警察,来到学校附近寻找合适的对象下手。
布朗看到理查德后,就上前对理查德说,自己是一名警察,正在调查一起刑事案件,希望理查德能协助他的工作。理查德相信了布朗,就跟着布朗上车了。布朗将车开到偏僻的地方后,就卸下了警察的伪装,残忍地对理查德实施了性侵。就在布朗准备杀死理查德的时候,警察突然出现了。理查德的性命虽然保住了,但由于受伤较重,在医院里休养了4天才出院。
这不是布朗第一次犯罪,他在13岁那年,就曾因试图诱拐、性侵一名6岁的男孩而被警察注意。但布朗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他的年纪很小。之后的几年内,布朗住所附近曾出现过3起性侵、性侵未遂的案件,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这3起案件由于证据不足一直没能破获,不过警方一直怀疑布朗就是作案者,只是苦于没有证据起诉布朗。
这一次,布朗将面临性侵未成年人、谋杀未遂、冒充警察绑架儿童这3项罪名。这3项罪名都十分严重,布朗将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
案发几个月后的一天,理查德随同父母一起到一家餐厅吃饭。吃饭的时候,他们发现服务员正是布朗这个恶魔。他们以为布朗越狱了,就给警察打电话。这时,他们才得知布朗只被判了两年监禁,而且缓刑一年。法庭认定布朗所犯下的罪行,但考虑到布朗刚刚成年不久,又没有留下犯罪记录,认错态度也很诚恳,于是就决定给布朗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证明,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1977年9月24日,马萨诸塞州沙布瑞尔的一个居民在路边遇到了一个伤痕累累的男孩,他向路人求助,希望路人能帮他报警。男孩告诉警方,他和同学在上学路上遇到了一名FBI探员,他说自己正在执行秘密任务,希望他们能协助自己的工作。男孩和同学一听能帮助FBI探员抓捕坏人,立刻兴奋起来,就跟着男子上车了。男子将车开到了僻静之处后,就像突然变了一个人一样,他将男孩的同学用手铐铐住,锁在车里,然后带着男孩下了车。当男孩意识到男子准备对自己图谋不轨的时候,激烈地反抗起来。男孩的反抗似乎把男子激怒了,男子狠狠地踹在男孩的胸口,他用力十分凶猛,甚至能听到肋骨骨折的声音。男孩当场就晕了过去。当男孩醒来后发现男子和自己的同学都不见了,于是他开始求助。
根据男孩所提供的线索,警方立刻找到了这名犯罪嫌疑人,他就是布朗。在案发时,他假扮成FBI探员骗走了两名男孩。当一名男孩被他一脚踹晕后,他就带着另一个男孩走了。这名男孩随后遭到了性侵,但并无大碍。
在庭审的时候,法庭考虑到布朗曾经有过十分严重的前科,于是决定严厉地惩罚布朗,最终布朗因谋杀未遂、绑架未成年人、猥亵儿童等罪名被判处18年监禁。不过法庭考虑到布朗的精神有问题,于是就把他送到了精神病医院里。
1984年,布朗宣布改名为纳撒尼·约拿·甘,因为他是一个犹太人。
